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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逢“金三银四”的求职黄金季 在找到心仪的工作后 部分用人单位或许会要求出具一份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公众号菜单“服务”中的“微警务”——首页“无犯罪业务”即可找到事项。 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进入小程序——首页“无犯罪记录证明”即可找到事项。 为了便利群众办事,目前线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优化了申报材料,不再需要《查询申请表》这一申报材料。
点击“申报”进行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上传所需的申报材料,点击“下一步”,然后确认并提交即可。
线下办理仍然需要《查询申请表》,因此更推荐大家线上办理。 户籍人口应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与查询申请表。 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与查询申请表。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一直使用。已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均写明了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年内不能无限制开具。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来源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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