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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本周末多项考试,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最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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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周末(10月25日、10月26日)

多项考试即将开考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发布最新提示

请考生仔细核对各自的考试日期

提前做好考试规划


考试日期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10月25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10月25日、26日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精算师

10月25日至29日


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充分考虑堵车等特殊情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考试期间,陪考人员和自带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均不能进入考场。

(三)按考试统一规定,考生只能携带证件和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五)考生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缺页重页、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六)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封闭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封闭2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七)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取得理想成绩!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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