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20290|回复: 20

[讨论]仙桃自行车俱乐部章程 (试行)商量修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25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p>仙桃自行车俱乐部章程 </p><p>(试行)商量修改</p><p>第一章 总 则</p><p>一、俱乐部名称 </p><p>中文名称:《仙桃自行车俱乐部》 </p><p>英文名称: xiantao  bicycle club</p><p>网 址: <a href="http://bike.jhrx.cn">http://bike.jhrx.cn</a></p><p>二、俱乐部性质 </p><p>仙桃自行车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自行车爱好者发起成立的一个以自行车休闲活动与极限运动为主的兴趣组织。开展各类休闲、竞赛活动。</p><p>三、俱乐部理念 </p><p>通过组织户外运动,让会员感悟自然、发现潜能、释放快乐、丰富体验、沉静心灵、完美人生;通过健康休闲方式,引导会员加深对自然的领悟,增强与他人的沟通。</p><p>四、俱乐部责任 </p><p>&#8226;  (一) 主要组织推广自行车运动。同时涉及旅行、野营、徒步等各类户外运动。</p><p>&#8226;  (二) 传播自行车运动知识、户外运动知识、医疗急救知识、自然地理知识等。</p><p>&#8226;  (三) 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自行车运动和比赛。</p><p>&#8226;  (四) 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p><p>&#8226;  (五) 团结广大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为会员进行长途旅行提供便利服务。 </p><p>&#8226;  (六) 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p><p>第二章 会 员</p><p>一、俱乐部为会员制,入会免费,不收取会费,只要达到以下条件均可入会: </p><p>&#8226;  (一) 年满18岁(未满18岁需监护人同意),性别不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行车运动对体力的基本要求,热爱自行车运动,自愿加入俱乐部; </p><p>&#8226;  (二) 认可本章程的所有内容; </p><p>&#8226;  (三) 一年内至少参加三次以上(含三次)俱乐部骑行活动,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无不良骑行记录; </p><p>&#8226;  (四) 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经俱乐部认可。 </p><p>二、会员权利 </p><p>&#8226;   会员有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提议的权利,俱乐部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p><p>&#8226;    会员可享有本俱乐部提供的公众性技术信息、经济信息等资料; </p><p>&#8226;   有对俱乐部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p><p>&#8226;   参加会员联谊会、交流会的权利; </p><p>&#8226;  不接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危害自身安全指令的权利; </p><p>&#8226;  自由退会的权利。 </p><p>三、会员义务 </p><p>&#8226;  (一) 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 </p><p>&#8226;  (二) 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响应俱乐部号召的义务; </p><p>&#8226;  (三) 接受并执行俱乐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在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义务; </p><p>&#8226;  (四) 自觉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的义务; </p><p>&#8226;  (五) 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俱乐部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的义务; </p><p>&#8226;  (六) 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的义务; </p><p>&#8226;  (七) 对外宣传俱乐部的义务。 </p><p>四、会员解除 </p><p>&#8226;  (一) 会员本人要求退会; </p><p>&#8226;  (二) 拒不交纳活动经费者; </p><p>&#8226;  (三) 活动中不服从领队安排,擅自离队者; </p><p>&#8226;  (四) 一年之内不参加俱乐部任何活动者; </p><p>&#8226;  (五)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者,分裂俱乐部者; </p><p>&#8226;  (六) 言论举止严重有损于俱乐部利益和形象者;</p><p>&#8226;  (七) 俱乐部工作小组同意公告解除的。</p><p>第三章 安 全</p><p>一、俱乐部会员在骑行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列举的安全事项,如有违反上述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俱乐部有权拒绝当事人参加一切活动。 </p><p>二、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 </p><p>三、为了队员的个人安全,建议所有队员配备护具。 </p><p>四、四、自行车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会员及参与者应对这些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向家人描述自行车运动魅力的同时,应同时将风险作正确表述。</p><p>第四章 活 动</p><p>一、每次活动所需的自行车以及其他运动装备由会员自备。</p><p>二、俱乐部组织骑行活动具体内容请参考俱乐部论坛。</p><p>三、每次活动必须确定一名领队,领队应具有丰富的活动经验、民主作风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领队在活动中应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领队具有当次活动的最高权限,一切活动服从领队的指挥。 </p><p>四、俱乐部户外活动是一种探险性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组织纪律和原则,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和原则。 </p><p>五、对非会员参加俱乐部骑行活动,有如下要求: </p><p>&#8226;  (一) 必须在会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参加俱乐部活动; </p><p>&#8226;  (二) 认真阅读自行车俱乐部服务和支持手册; </p><p>&#8226;  (三) 签署针对非会员参加活动制定的声明,并填写紧急情况联系表;</p><p>&#8226;  (四) 参加活动时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遵守俱乐部出行的纪律和原则,不单独行动,在有特别原因需离队独行时需向俱乐部活动领队说明; </p><p>&#8226;  (五) 不论非会员以任何方式参加俱乐部活动都将视为对俱乐部所有规定的认同,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的约束; </p><p>&#8226;  (六) 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建议会员购买相关的保险。活动中所有人员有义务互相帮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p><p>第五章 经费来源</p><p>一、日常活动经费(主要是饭钱),俱乐部将以AA制方式向参加的会员和非会员筹集。 </p><p>二、日常活动除AA制所需经费外,另对会员收取每人每次1元经费,非会员收取每人每次5元经费(对于经费条件确有困难的骑行爱好者,经工作小组商议通过,可按会员标准收取活动经费)。 </p><p>三、俱乐部的公益活动费用由大家自愿交纳,俱乐部将把筹集到的这部分费用全部用在公益活动中。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餐费等另行计算,由参加者和俱乐部负担。 </p><p>四、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工作小组另行决议,但不向会员摊派。 </p><p>以上经费主要用于俱乐部注册,对外宣传,固定资产购置(会员公用的运动装备等)等等。每次活动抽取的经费由领队负责。费用收取和支出情况及剩余多少等定期公布(每次活动后公布一次)。</p><p>第六章 免责声明</p><p>一、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俱乐部及领队不对任何自行车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p><p>二、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发贴之网站论坛的管理人员。 </p><p>三、凡发在俱乐部论坛里有关活动的图片,版权将归俱乐部所有,俱乐部有权转载,有权用于俱乐部的宣传。有涉及个人肖像的请本人先表态是否在论坛保留,未声明则视为同意使用。</p><p>四、以任何形式参加俱乐部活动都将视为同意以上免责声明。</p><p>第七章 俱乐部管理</p><p>一、俱乐部由“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日常事物管理,会员辅助管理。会员有辅助管理的义务和监督的权利。管理小组成员三名。目前的筹备工作小组成员招募中</p><p>二、论坛版块主要由版主负责日常管理。版主由自己申请,管理小组考察任命。对管理不好的版主随时更换(连续三周未登陆、版内无新帖,如因有事请假不超过半年者不在此列!)。如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出任请及时提出更换。 </p><p>三、俱乐部需要做出重大决定的事务由管理小组投票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准则。管理小组成员可以召集其他成员商议事务,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内容由召集人起草决定。 </p><p>四、所有的管理成员本着本人自愿服务的原则进行。俱乐部的所有管理成员都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没有任何报酬。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p><p> </p><p>仙桃自行车俱乐部 </p><p>二 00 六年八月二十五日</p><p>  </p><p>注:我们凭目前经验编制的俱乐部章程,不可能涵盖俱乐部所要面对的各种情况。我们希望所有会员能够理解,并且当有不同意见时,能够友好和理智的提出和解决。根据俱乐部的发展,这份章程会不断的补充和完善。 </p><p></p>
发表于 2006-8-25 2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云南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4\">顶了再说。。。</font></p><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4\">[em03][em03][em03]</font>
发表于 2006-8-27 1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行啊,把东西搞出来开始招兵买马
发表于 2006-8-29 17: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章程蛮细致的</p><p>从多方面出发考量</p><p>一切都进行的蛮有条例</p><p>我们都蛮大的热情</p><p>呵呵,大家都来呀</p><p>看、听、想、说、行动</p>
发表于 2006-9-1 0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同意楼上的!  期待中啊!![em03][em03]
发表于 2006-10-14 23: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支持
发表于 2006-10-14 2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骑行还是安全第一,高手可能很多,可是还是应多照顾新手.楼主发过的那个骑行的规则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就更需要学习了.我们仙桃的交通管制不严,所以自行车总象是交规中的例外似的.如与机动车抢道,压线行驶等.多的不说了,交警的一句话"安全才能回家"
发表于 2006-10-24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strong><em><u><font face=\"幼圆\" size=\"7\">好多啊!赵赵啊!我先顶了做!么日有时间了在看!</font></u></em></strong></p>[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0-25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a25e94\" size=\"5\">顶!!!</font></p>
发表于 2007-1-6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哇。好长的规则。
发表于 2007-1-16 1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p>俺来报个名,如果有活动了,希望能通知到我.哦,俺还没有单车呢?得提前买一辆<a href=\"mailto:.xiemei827148@yahoo.com.cn\">.xiemei827148@yahoo.com.cn</a>  谢谢了</p>
发表于 2007-3-3 2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p>章程写得很不错.</p><p>骑行中车坏了,比如穿胎,队伍中应有会修理者.章程中好象未提及.</p><p>每次出行,要确定修理者、医护人员,免后顾之忧。</p>
 楼主| 发表于 2007-3-16 0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得失一笑</i>在2007-3-3 22:39:00的发言:</b><br/><p>章程写得很不错.</p><p>骑行中车坏了,比如穿胎,队伍中应有会修理者.章程中好象未提及.</p><p>每次出行,要确定修理者、医护人员,免后顾之忧。</p></div><p></p>出行守则中有说明
发表于 2007-5-5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偶技术不行,不知道可以参加不?</p><p></p>
发表于 2008-5-18 18: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em60]
发表于 2008-6-19 18: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font size=\"6\">怎么可以少我 [em46]</font>
发表于 2009-1-17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p>章程蛮细致的</p>
发表于 2009-5-31 2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怎么没图片
发表于 2010-5-19 16: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云鹤云鹤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0-5 13: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