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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重庆渝北“虐狗男”被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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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17: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数千网友对渝北“虐狗男”的行为表示了强烈谴责。昨日,记者从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了解到,警方已对肇事者王银(化名)处以治安处罚300元。
  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一位张姓民警告诉记者,王银今年44岁,家住渝北区宝圣西路,他一直在渝北区梧桐路一带做摩的生意。12月5日下午6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当事人王银带回了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对其进行了询问。王银承认自己曾用摩托车拖狗并将其打死,并称他不懂相关法律,通过这次教训,他已经认识到“虐狗”行为的错误,愿意接受相应处罚。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随即将王银移送到渝北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渝北警方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王银进行了教育和警告,并处以治安处罚300元。处罚后,警方将之前扣留的摩托车与驾驶证还给了王银。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彭先生处了解到,目前国内尚无一起因虐待小动物而受到实质性处罚的案例,这次对渝北“虐狗男”的治安处罚是全国首例。
           希望能从咱们重庆这里有个好的开始,推进动物保护的立法快点实现~~!!!!!
发表于 2010-12-12 18: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杯具!
还不是此虐狗男没的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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