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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水(34 我低俗 我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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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6: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到了农村一段时间了,我没受到什么“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反而入乡随俗,学了不少他们的坏毛病。

   那时候的农村没有电,没有电视,也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有时传来大队的广播声外,完全是原始的劳作生活。所以,男女之间的嘻笑打闹,就成了一种生活调剂。特别是那些已婚的妇女更是放荡不羁,她们在打闹中表现出来的那种出格举止,令人目瞪口呆。比如她们捉住那些开玩笑想混水摸鱼的男人,齐心抓住男人的四肢,仰面朝天的甩起来“戽牛坑”;甚至能齐心去脱男人的裤子,吓得那些男人死死的拉住褲子,像杀猪般的嚎叫讨饶。

   妻子本来是一个胆小文静的人,后来居然也受到感染,在人的鼓动下,有时参与到这种疯闹之中。慢慢的胆子都变大了。有一次,早晨起来烧火,忽然听到柜頂上木甑里有动静,她悄悄一看,甑里面竟盘着一条一米多长的毒蛇“火三根”, 她把甄和蛇一齐端到屋外,蛇吐着红色的信子要溜掉,被我用铁锹打死。环境可以改变人,妻子过去看到蛇,不知道要嚇的跑多远。

   队里有些干部则利用手里的那些小权,给他喜欢的女人们派轻松活,以换取好感,或是占便宜,或者干脆就是搞上床。曾经有个队长,那时他就会“潜规则”,他把一个姓王的妇女搞上了,后来奸情败露,这名妇女受不了别人的叽讽,上吊自杀了。而她的丈夫竟然没勇气去找队长问一问,她家族里人为了出气,就把她尸体抬到那个嘴尖的妇女家放了一陣,算是出了气。一桩人命官司在当时就这样了了,无声无息。这队长也像没事人似的,依然故我,趾高气扬。

   只是苦了停过尸的那户人家,村里人都认为不吉利,于是掀开堂上的屋瓦,找来一头水牛,一定要白色无杂毛的,请有“杀气”壮汉,打着赤膊,套上牛,把屋內地坪耕了一遍,算是作了破解。至于是什么缘由,不得而知,据说是农村里应对此类事情的一种民间习俗。

   村子五六十户人家,大姓欺负小姓,干部欺压百姓的现象太普遍了。虽然口头上叔子伯爷的喊着,而为了鸡毛蒜皮而争吵打架的事却是屡见不鲜。开始遇到这种争吵的场面我还去看看,后来见到人都懒得动了。这也使我有了一种感觉,人不能太老实,“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们在这里单家独姓,又是从城镇下放来的,千万不能太懦弱,否则就会没法过日子了。因为,我努力的学着他们的样子去说话,去办事,粗声大气的学着粗鲁与低俗,去与妇女们勾臂撘肩,嘻皮笑脸,并且活学活用。这些招数,很快的就派上用场了。

   有一次队里分萝卜,各家各户按人头来分,妻子带上箢箕也去了。可是去了半天不見回来, 后来人倒是回来了,可是萝卜依然没得,连菀箕也不见了。妻子眼泪汪汪的说,是记工员在那儿分萝卜,轮到她的时候,还没分呢,那记工员就说那菀箕是他的,强行的就扣下了。妻子不知怎么办,也就只得空手回来。我一听火冒三丈,那菀箕明明是我父亲一篾一丝的编出来的,怎么就成了他的了?我突然想起记工员的儿子十四五岁,没事的时候跟着父亲学编竹具,也许“徒弟” 学的太象了,记工员认错了?现在想起来,这应该是可以去说明白的事,可是我当时怒气冲天的跑到了分萝卜的菜地里,找到了记工员,指着他的脸破口大骂,(没有考虑今后他可能故意扣工分)骂他“睁眼瞎”——记工员一只眼有毛病;“脸皮麻”——他脸上有麻子;到后来他不仅把菀箕还给了我,还挑一些大个的萝卜分给我作为补偿,化解了矛盾,我也没客气,得意洋洋的班师回朝。

   还有一次挑苕籽草(紫云英,一种绿肥)撒到水田里。水田的淤泥很深,挑着重重的一担肥,行走很困难。开始我和别人一样围着田埂撒了一圈,渐渐的那水田就像人谢了顶一样,四周苕籽丰厚,中间秃着----没人愿意挑到中间去,只见得白白的水在那儿波光鳞鳞。队长看到就不高兴了,不停的数落我们。而队里有一个专门管水的人,称为“田间管理”的,那么多人,不说别人,单说我偷懒,不肯挑到水田中央去。我不服气,顶了嘴,一来二去就吵了起来。吵吵也就罢了,他却扯到了我的下放,说下放的都 怎么样怎么样,这激起了我的愤怒,我操起挑肥的“冲担”,指着他说,“你再胡说八道一句,我一冲担捣死你!”

   他以为我只是吓吓他,嘴里还在那儿喋喋不休。我心一横,把冲担对着他“嗖”的一声射了过去,冲担飞过了四五米的距离,一下子插到了他脚前地上,把他吓得一激灵,一溜烟的跑了。其实我何尝不害怕真的插到他,那可就真坏事了。后来这家伙居然和我和缓了关系,相处反而比以前融洽了。

   我们和邻居的一次打架,可以说是我在农村生涯中极端粗野低俗的代表。

   隔我们有一家,姓张,也是下放的两口子。按常理,都是同样的沦落人,理应相互照应,和睦一些才好。可是他不,总是一心想着与干部搞关系,于是把自己四五岁的女儿和队长10岁的儿子结了“娃娃亲”。他便仗着自己与队长是亲戚,有了靠山,属于“皇亲国戚”,于是除了四处赚便宜外,还显得盛气凌人,真是可悲之极。

   我们的冲突起因是一头牲畜。我们家养了一只猪,长到七八十斤的时候,不知是饲料不够,还是因为生长太快,在外溜达时常常跑到屋前菜园里乱啃一气,有时候是自己家,有时候是别人家。这在农村也很普遍,大多数人家一轰了事。俗话说,“鸡没栏管,狗没绳索”,谁也不会太追究。但是有一天,在人们都出工后,它不知怎么的跑进了张家。它居然爬上了鸡窝,把正在孵小鸡的母鸡拱飞,把已经孵了十多天的鸡蛋大嚼一頓。等到张家女人回家,发现鸡蛋惨遭不幸,不禁放声大哭起来。凭心而论,谁家遇上这种事情也不好受,那时候都穷啊。

   那女人边哭边骂,惊动了乡邻,妻子听得动静也赶过去,女人说我家的猪是“凶手”,现在猪的嘴边还残留有蛋液。妻子赶紧的赔不是,并说一定赔鸡蛋。可那女人不依,说那鸡蛋是孵了十几天的蛋,不能一赔了事。她高声骂着,从屋里骂到屋外,越骂越来劲。我见此情景,就过去既是赔理,又是劝慰的,希望她不要再骂了。可是就像火上浇油一样,一下子烧得更旺了,,我实在忍不住,说她象个泼妇一样。她不停的对我拉扯推攘,竟突如其来的给我一记耳光!

   在农村,打耳光是一件很羞辱人的事,俗话说,“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何况是一个女人打男人的耳光!这在当时简直是大逆不道。周围的人见了,也纷纷指责她的不是,过了火。妻子见我受了辱,一下子愤怒起来,把我拉到一边,说:“你是男的,不要和她闹,我来!”农村里男人和女人斗,不管输赢,男人都是很掉底子的。当地俗话说“男不与女斗,鸡不和狗斗”。

   妻子一向胆小而且内向,几乎从不与人红脸。这次为了我,几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她个子高,冲上去一把就揪住了张家女人;那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抓住了妻子的衣服,扯掉了衣服上的钮扣,衣服几乎都要全部被扯下来了。妻子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力气,像一头愤怒的母狮子,大叫一声,把女那人掀翻在地,然后跪在她身上,不让她动弹。双手一使劲,生生的把她的衣服从身上撕掉。这样两个年轻的女人都赤祼着上半身,在暮色中撕打、搏斗,上演了一场真正的、名符其实的“肉道”。围观的几个年纪大一些的妇女一齐上阵,花了好大劲才把两人拉开。

   这场战斗的结果是双方都被撕烂了衣服,挠伤了脸,抓乱了头发。张家女人把被扯烂的衣服一直晾在门前好几天,作为证据控,诉妻子的“暴行”;妻子的衣服也只得另外配上几颗扣子才能再穿。现在想起来,为了几个鸡蛋,唉,可悲啊。

   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环境,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利益,都会不惜一切的去拼搏,去拼命;事后想起来,也许会觉得当时微不足道,甚至很可笑。但是当时却是那么认真的去争取,甚至去拼搏。不是身临其景,是无法体会的。

   总之,我认为自己在农村的那几年,变得不仅仅是低俗与粗鲁,还有狡猾。

   小队集体的母猪下了崽,队里人家就轮流分了喂养,每头只收两三块钱。钱虽然不多,可是猪崽有大有小,就不好分,所以就抓阄决定。一次妻子去抓了个头阄,得了那一窝猪崽中最大的一只,过秤时说是8斤。我们喜滋滋的抱回家后左看右看, 腰园体健的,怎么也不像只有8斤的猪崽。一复秤,足有13斤!原来会計看秤错了大花星。我与妻子都不吱声,心里暗喜。

   猪长得很快,可是有一个恶习,经常拱到鸡笼里去吃鸡屎,我也不知鸡粪里是不是有没完全消化的营养,总是觉得很恶心,于是就跑上去狠狠踢了一脚。不料那一脚也许正踢中了命门,猪崽立即就开始打蔫。那时猪也实行了合作医疗,如果没有经过大队兽医,猪死了是不赔的。我一见,急急忙忙的跑去找大队兽医,说猪病了。兽医来了,左看又看,半天也说不清楚是什么病,我自然也没说自己踢过。兽医搞不清病因,就随便打了一针后走了。非常感谢那一针,那一针是摧命针,还没等到他到家,猪就死了。我又急忙上了他家的门,说他把我的猪给治死了,要赔。兽医耐不过我的磨,只好写了一张证明,证明确实是他把我的猪崽给治死了。这样,我去四五里路远的石土地兽医站,领回了15块钱的合作医疗赔款。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可观的金额,足足相当于今天一个月的工资,或是农民当时3、50个劳动日工分的总和。如果不狡猾点,兽医不背点冤,我究竟要辛辛苦苦,在田地里刨多少个日子才能挣回这15块钱呢?

   说实话,一直以来我并不屑于这种小聪明。可是在那样的艰苦的岁月里,要我知礼节,讲诚信,总要吃大亏。  

   没有猪喂了,怎么办?当时队里的猪圈里还有一只最小的猪崽,拉稀,脱毛,浑身长满癞疮,气息奄奄,分给谁都不要,象个“嫌木头”,于是就留在了那里。我找队长,要求能把这只丑八怪分给我。队长爽快的一下子就答应了,作价两块钱,賒賬。妻子看我把这样一个“怪物”弄了回来,就埋怨我;我说反正不要现钱,两块钱也还便宜,死了损失不大,喂好了可是一笔收入啊。

   我立即给猪崽洗了个澡,浑身用“敌百虫”粉擦遍,还给它喂了几天四环素与土霉素(从大队医务室弄的)。这样几天下来,猪的癞疮竟然好了,也不再拉稀,慢慢的毛色也渐渐光鲜起来。周围的人知道后,觉得很神奇,不知我用什么高明的医术把这只丑八怪治好了。猪崽的病治好了之后,长得很快,居然一下子超过了它的兄弟姐妹。

   待到它长到一百多斤的时候,我们决定将它卖掉。那时候卖猪可是一件大事,只能卖到彭场的食品公司,往往都是夫妻同去,卖了钱上街,给家里大人小孩子撕点布做新衣裳。我们也和别人一样,在卖之前拼命的喂猪,不是对猪有感情,舍不得,而是想拼命的把猪喂饱喂重,想多秤得几两重。不喂也不行,因为食品公司的人在收猪时会扣掉斤两,那时农民普遍都会用这一招。至于食品公司的人扣减多少“食水”,没个定论,全凭目測手摸,也凭心情好坏,卖猪的反而没有发言权,垄断收购就是这样子。如果我们不喂,反而还吃了亏。

   我知道别人卖猪时,都是煮细米粥喂。猪因为从来没吃过如此“精细”的粮食,自然会大快耳颐,拼命的吃,把肚子撑得滚圆。但我发现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路程。大岭离彭场有三四里的水路,走船得好长时间。猪在路上就已经撒了好几次尿,重量已经大大减轻。于是我就改这种“一站式”为“渐进法”,第一步是在家时仍然用糠把猪喂饱;第二步则是再用细米粥喂,细米粥比糠可好吃多了,猪什么时候有过这待遇 ?它会不屈不挠的继续吃下去,把肚子撑得象圓鼓;第三步,在舱里放上几块红薯。纵然猪拉了撒了,仍然有东西吃,补充重量。船行一路,猪吃一路,到了食品公司,不管怎么扣秤,我总还是有点小“相赢”。

   这只别人都不要的“末把子”猪,经我们喂到了一百几十斤,卖了50多块钱。领了钱后,我与妻子在街上买了一些日用品,又一同上馆子“奢侈”了一回。我记得是点了三个菜,花了两块八,有鱼有肉的。饱歺一顿,吃得一点不剰,盘子光光的,极易清洗,我们顺便把洗碗工的事也干了一半。

   吃过饭,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要回家了。我用竹篙撑着船,妻子坐在船仓里,船随着通顺河顺流而下,此时晚风习习,碧波荡漾,我们的小船在水面上轻轻的滑过。在夕阳淡淡的余輝中,我一边慢慢撑船,一边与妻子闲聊说笑,暂时忘却了一切劳累与烦恼,度过了难得的、悠闲而又轻松的一天。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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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哥哥 + 1 想起了小时候,我母亲喂猪的场景。
带着兔子流浪 + 2 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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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7: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写的太好了!让我想起很多父母描述的以前下放农村的情节,不过他们的生活可比你们艰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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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9: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拜读!
看到了好多“土话”的汉字版,哈哈哈。[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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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3: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呵呵,现在很少看到这类朴实的文字了,希望楼主尽快多上传后续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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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0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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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好文啊,感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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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6: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拜读了!楼主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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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1: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不知道生命的尊严和主存的无奈那个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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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1: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每期必读,写的太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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