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2726|回复: 10

侥幸取得‘龙王恨’杯仙桃钓友联谊赛冠军侧记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4 2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第三场,D区16号,到钓位后问了一下上一场钓友情况,总共上了两尾,15号到是钓了18尾,看来鱼都被15号位钓友抢去了,比赛开始后,右边是洪湖一钓友,他几竿下去就中了一尾大鳊鱼,然后就开始噼里啪啦的连续地上起了大板鲫鱼,没办法,我知道我的饵料应该是没太大问题,心想,先抛它10竿了在说,就这样,对着一个点,不断的以诱为主,鱼渐渐多了,才一竿一竿跟着右手这位洪湖钓友的节奏渐渐将鱼抢了过了,但!依然非常地危险,比对手多不到一条鱼的重量,结束了本场比赛,取得一分!
     第四场,延续了第三场地战术,很小的优势,再取一分   !综合本次比赛,我以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我更好的去领悟,第一,钓鱼的心态非常地关键,很多时候我的心态都不是很好,你只有以一种享受、学习、以及积累比赛过程和经验的心情才会有一个很平静的心态去面对你的得与失,失败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学没有学到新的东西,你收获了多少失败的经验,不要在下一次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收获。第二,基本的钓鱼功底,没有基本的钓鱼功底,一切都会令你手忙脚乱,你所有的钓鱼缺点  都会在比赛中暴露的一览无余,这包括了抛竿、上饵、刺鱼、饵料的搭配等等很多很多的东西,这没有捷径可走,我一直在为此而苦恼。第三,比赛中对鱼情变化的把握、这一点又包含了很多的东西,无论是赛场上人的信息还是个人对鱼的判断、是上浮了还是下去了、饵是大了还是小了、是吃香还是腥还是其他,这都需要我们不断的去积累,我真希望我们仙桃会有更多的年轻人能够走出仙桃去感受外面更多的精彩,也希望所有的仙桃钓友都是平和而又友善的对待钓鱼和生活,不因一次得失、一场比赛、而喜或忧,  更不要有更多的利益和杂质,人与人都能享受因为钓鱼给我们带来了共同的快乐!第四,一个不错的运气,有了好的手气,才会有一个很好的开始,这一次我的运气不错,下一次可就该您好好把握了!呵呵,废话了这么多,朋友们不要见笑,希望仅当作闲聊罢了!
发表于 2012-10-24 21: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文采飘逸,技艺高超!感悟深彻!德艺双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22: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s:15][s:23]继续学习!难得柳大师能挤出时间打这么多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22: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德艺双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22: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低调,低调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07: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低调,低调哈[s: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08: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柳大师钓的好啊,文采也好。只是好像写漏了一些钓友关心的东西。饵料配方怎么没有说啊。我听你说加了黄魔剑,马炎的药酒。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老实交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09: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怎么涉及比赛的核心问题:钩、线、漂、饵等技术问题只字不提呢?[s:14]不江湖啊[s: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12: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各位大师想去交流,到他店子里帮他装几带蚯蚓那他不是有时间了。什么药酒,黄魔剑。怎么配饵。都会豪不保留的讲出来的。我试过了,有收获。不信你试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16: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恭喜恭喜[s:15] ,希望28号再次夺冠。[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1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真想去看看[s:15],但没时间。[s: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