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3292|回复: 13

幸福来的太突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7 00: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感谢各位钓友对此次“省赛”成绩热情洋溢的褒奖与肯定。虽然仍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与兴奋中,但我清醒的认识到,对于一个“入伍”才两年的“奔5”新钓手,能在省赛中夺冠,除了机运巧合,更多的功劳应归于队友的支持,帮助与无私奉献,衷心感谢各位了!
      自2010年10月23日首次参加钓鱼比赛以来,便得到了广大热心钓友的帮助,支持与鼓励,有带我进入竞技钓鱼的钓友鱼之乐,有手把手教我抛竿的钓友喻老师傅,有教我配饵的钓友狙击,还有教我绑钩系线的钓友文香,还有田大师,杨会长.......如果时光能回转几年,我肯定会拜各位为师,委屈各位了!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竞技钓充满着失意,遗憾与挫败的沮丧,但我仍然认为它是件简单,快乐又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因此,希望想钓鱼和刚开始在学钓鱼的朋友加入到我们中来,天上真的会掉“馅饼”,下一个掉下的馅饼砸中的可能就是你,但前提是当天上掉馅饼时,你别呆在家里,走出来,和我们一起守候!
发表于 2012-11-7 0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经验分享一下呀!给我们“菜鸟”上上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7 11: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甩哥滴“馅饼论”搞的还是一套一套地啊[s:15]忽悠,接着忽悠[s:10]要你谈钩线漂饵,你却谈馅饼[s: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7 11:52:4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南
大师还收徒弟麽?系线我会,但唯一的就是不会绑钩,饵料也开的稀乱,但每次都能钓到,甚至有时候比别人还钓的好。希望以后有机会向大师们学习经验!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7 18: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s:26]准备拜你门下,天上没有掉馅饼是你的基本功扎实。。。。。。。你等着瞧,大馅饼还在后面继续降临在你身上,要是怕馅饼太大了。。。我们绝对的可以帮你分销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7 2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s:15][s:23]说得太好了!不服都不行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8 09: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兄弟,还是一个淫才[s: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9 19: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顶甩哥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9 20: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你别呆在家里,走出来,和我们一起守候!

给甩哥当徒弟的最低要求。
天天守在电脑前面是不合格的徒弟,老说钓不好,怕丢人的,也不用开口了。
甩哥是个豪爽性格。扭扭捏捏的就不用想心思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9 21: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天亮 发表于 2012-11-9 20:34
你别呆在家里,走出来,和我们一起守候!

给甩哥当徒弟的最低要求。

主要是要有小三.小四的.这是硬性条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3 19: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首先要由衷的祝贺你能在那麽多强硬的对手中一举夺冠!谢谢你为仙桃及广大钓友争得了荣誉。这个冠军的荣誉是一些商业钓鱼比赛所不能比的,希望能再接再励,在一些大赛中取得更加骄人战绩![s:23][s:23][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4 07: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你别呆在家里,走出来,和我们一起守候!

这句话我最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2 2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3 21: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接着甩,接着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