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水碧 于 2013-2-23 18:02 编辑
某天在Q上和友人说,我想去布拉格。对方心领神会,因为喜欢他?恩。一个已经不在世上的人。后来在微博上看到一张图,是夕阳下的查理大桥。跟在后面评论“我最爱苍茫的黄昏,唯有在这种时刻我才感到有什么伟大的事情可能要发生。”没几分钟有人@了,续上了这段话后面我没记住一部分“当天渐暗,黄昏来临时,万物就变的美丽起来,所有的街道,所有的广场,所有在暮色种行走的人,都象蝴蝶花一样美丽,我甚至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了。”偶尔把这张图打开看上一会,有个念头从心里滋生。我可以背上行囊独自去任何可以去的地方,唯布拉格,我想和你一起去。
如果我遇见了你,能放下自己的矜持,放下一路跌跌撞撞走来抵抗生活貌似强大的披挂。给你看我的软弱,偶尔还有眼泪,藏了整个青春的撒娇。若是吵了架,不自以为是的一味的等你来哄,有时候我也会主动哄哄你。看见挑担卖杏啊枣啊的,在你面前我能无所顾忌的拿起一个随便擦擦就吃。如果是这样的你,我们去布拉格,好不好?
我会告诉你,去布拉格不是因为风景的吸引。是因为一个男人,我喜欢的。
我们一起去看布拉格老广场,你会说,卡夫卡住过这的。我想看的是广场右起的第三座“铃铛屋”。是他初到布拉格住过的地方。我们还会去利本区堤坝巷24号,老屋在建地铁时早已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堵纪念墙,墙上有他的画像和猫。当然一定不会漏掉,夕阳里的查理大桥。对了,还有金虎酒吧和金锚酒吧,只是不知道还在不在。如果可以,还要去趟近郊克斯科的林中小屋。杉树林的小屋,有很多猫。他经常会看看那里的猫,给它们食物,住上几天。
或许在旁人眼里,这种行为是成年里的幼稚,会被鄙视。我不在乎。你不会讥笑我。知道你会喜欢上他。他年轻时是个帅小伙,头发白了,还秃了,风度气质看上去还是招人喜欢。他是法学博士,可是他更喜欢做不同工种的工作。做过仓库管理员,铁路工人、列车调度员、推销员、跑龙套的,还有废纸回收站的打包工。现实生活里,谦虚的男人是极具魅力的。他的魅力无可替代。他的“身上蹭满了文字,俨然成了一本百科辞典”。他说过,“我的作品实际上是我生活的注释”。
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病愈等待出院的他从医院五楼坠落身亡。有人说或许是探身窗外喂鸽子时的不慎,可能是个意外。在失眠的晚上,一次次翻看他说他之所以活着,并为之而推迟了死亡的《过于喧嚣的孤独》。自个认为坠落不是意外。是的,他是赫拉巴尔。
如果我遇见了你,我们一起去了布拉格。我会斟两杯自己做的葡萄酒,告诉你我是怎么遇见赫拉巴尔的。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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