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5979|回复: 7

[关注义工] 没有意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3 23: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风雨火 于 2013-8-31 17:28 编辑

没有意思,
发表于 2013-8-24 1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东海龙王 于 2013-8-24 12:01 编辑

你提出的问题由仙桃义工常务理事会讨论后回复。
以下回复仅代表个人观点
我个人的看法:
   关于湖北爱心社仙桃分社或者是仙桃爱心社等其他关爱弱势群体的公益组织我个人是鼓掌欢迎的,百花争艳,百花齐放,受益的总是需要关爱弱势群体。
      我个人从2007年开始关注、参与仙桃义工,了解其中原因,湖北爱心社对仙桃义工的支持确实有,主要体现是在助学资金上(可以看帐目2007---2013年到底有多少来自湖北爱心社),但是仙桃本地爱心企业和个人从2007年到现在一直对助学活动的资金等其他都是主流。
    从2012年年底讨论注册后,也与湖北爱心社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湖北爱心社注册,仙桃义工联合会可以作为会员单位参与。如果仙桃义工联合会注册,湖北爱心社没有注册双方可以合作。湖北爱心社可以单独设立仙桃分社。
   如果湖北爱心社仙桃分社或者是仙桃爱心社继续说是和仙桃市义工联合会是一家,(大的范围说所有做公益的人是一家人没有问题),根据上次沟通,我估计首先湖北爱心社就通不过这个说法;第二:仙桃市义工联合会章程以及规定就通不过,第三:湖北爱心社仙桃分社或仙桃爱心社存在侵权行为;
    仙桃义工联合会会员参与其他公益组织活动时,只能以其在其他公益组织的身份参加,不能一以仙桃义工身份参加。例如:我参加仙桃义工活动时候我就是008东海龙王,参加仙桃有爱车友会我就是004东海龙王,参加志愿者,我就是青年志愿者郭、、,参加其他我就是其他身份,不能混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5: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又看到了这样一个关于湖北爱心社和仙桃义工的帖子,我把当初鸟姐发的类似帖子的我个人的回复一字不动的搬过来,还是坚持我个人的意见

      记得我当初就是为了仙桃有爱车友会讨个说法闹得满城风雨吧?众说纷纭,大多都是指责我或者车友会自私的心理吧?
      我看到这个帖子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说话,今天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了:既然仙桃义工的起源是来自湖北爱心社,用当初大家说我的一句话用在这里应该更为合适“都同样是义工,分那么清楚干嘛”,所以狂人认为这两个组织永远也不要理清关系,怎样宣传都是合理的,仙桃义工可以算是湖北爱心社的分支机构,永远都能这样说下去,再拿当初有人说咱们月哥给我们义工网站和江汉热线的一句话吧“咱不能儿大不认娘吧”,同样这句话在这里更加合适吧?现在在仙桃注册,而且扩大了公益范围,也可以算是独立的机构,因为我们有着自己的一切,还有本地团市委的管理和民政局的监督,两种说法都是非常合理,也无可厚非的,一定要划清界限的话除非是湖北爱心社的领导亲自发话,否则我们谁也没有资格来把两者区分。不过也没有必要非得理清关系吧?
      最后有关于湖北爱心社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来说,能否支持和给予怎样的回报都不必要太过纠结,首先我们两者都属于公益组织,而且义工同时也注册在即,各方面的事务都在程序化管理方向发展,就算我们属于隶属关系,也并不会强制的要求仙桃义工怎样的支持,因为大家是做公益,没有资金来源,他们总社的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募集呢,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产生任何的压力。同样大家有心支持,在我不懂得程序的情况下说几句,可能还需要大家讨论研究最后上交我们所属的团市委和民政局批准吧?要不大家就只能以私人的名义向湖北爱心社表达自己的心意了。我相信总社的领导都很清楚,怎样的结果也不会过于计较,只要我们心里都能明白咱们来自湖北爱心社,对于他们的任何活动都给予积极的配合比什么都好!

     还有就是我从舞之那里得知仙桃义工的起源就是汪老师加入湖北爱心社之后在本地发展爱心人士一起支持爱心事业的,只是后来发展大了我们的服务对象也多了,相对来说比湖北爱心社服务的项目多一点,宽一点,但是这是我们仙桃义工的起源,源于湖北爱心社,是我们发展大了就要脱离关系自创未来么?湖北爱心社针对全省只做一件事情,做好一件事,希望各地的爱心人士一起号召本地人员共同发展,发展起来了就脱离关系,首先对于做人来说就是不厚道,对于做公益来说就更没有必要了。只是承认名义上的一个附属关系又有何关系呢?而且我相信湖北爱心社也会更好的帮助我们服务本地贫困学生,可以说是一支强有力的团队,同样我们也能在做市外活动得到他们其他分社的的支持,给予我们方便,爱心社又不会束缚我们的手脚,何况我们现在注册之后也还挂靠在共青团市委和民政局得下面呢。相对同样是做公益事业的湖北爱心社而且是仙桃爱心社前身的我们仙桃义工为何不能放下姿态理所当然的附属一回呢?狂人难以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呵呵,狂人哦,在我印象中,仙桃义工集体没有说过谁谁或者谁谁组织是仙桃义工的附属品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http://bbs.jhrx.cn/thread-253143-1-2.html
2013年6月7日:讨论:仙桃义工与湖北爱心社

这是上次在论坛公开讨论的贴子,目前来说,还没有正式的形成文本的东西出来,阐明两者关系,但有一点毋须置疑:不管是什么关系,开展的都是爱心活动。

为仙桃义工这几年走过的岁月鼓掌,为湖北爱心社的默默付出喝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2: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我的理解是:仙桃义工与湖北爱心社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与仙桃爱心社关系就应该简单多了,因为仙桃爱心社貌似成立没几个月,只是目前来说,里面的成员有许多是仙桃义工,如此而已。所以还没深想过是兄弟单位还是附属关系,好象没到那阶段。呵呵,当然,大家想理顺一下关系也行。

以上言论个人之见,如有不妥,敬请原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6 09: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是什么个情况,楼主不给力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9 17: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我们都归属于一颗纯正的爱心。就足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