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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上面这首诗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对了就是唐代诗人李白写的《朝发白帝城》。其实里面说的“江陵”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荆州。唐代的时候荆州就叫做江陵郡,后来又升级为江陵府。先前我只知道江陵在湖北地区,却不知李白诗中的江陵和我印象里的荆州原是一回事,实在是孤陋寡闻的很。 那么我们说说历史上荆州究竟有多大?查过资料才知道,“荆州”之名源于《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指荆山(在今湖北省南漳县)。“衡”,指衡山(在今湖南省衡阳市)。这是说,古时候所说的荆州包括今湖北、湖南两省的大部分和江西西部。《尚书》是我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献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也是我国古代早期的地理著作。在书中假托大禹治水经过,把中国东部按自然条件中的河流、山脉和大海等自然分界,划分为九州,依次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并分别叙述其山脉、河流、薮泽、土壤、物产、交通、田赋、民族等情况。荆州,乃上古九州之一,源远流长也。但《尚书》中所说的“九州”并不是一个行政区划,而是撰著者理想中的一个政治区划。所谓九州是先秦文献著作中假定的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因此,当时的荆州还不能算是一个真实的行政区划,只能算是一个地理区域概念。 春秋、战国时期,荆州为楚国的国都,历王20代,都郢400余年。当时荆州是否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史书上没有明确的记载。荆州真正作为行政区划应该从秦代算起。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至此,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正式形成。《康熙字典》云:“秦并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统其县,汉遂因之。自隋唐以来,废置不一。宋元设府于州,明制属州于府,而郡之名遂废。”秦朝初设36郡,当时的荆州为南郡,治所在江陵。 汉武帝后,分天下为十三州(或称十三部),州置刺史。据清光绪《荆州府志》记载:“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置荆州刺史。”刺史的主要任务是监察郡国。当时的荆州刺史部监察范围为:南阳郡、江夏郡、桂阳郡、武陵郡。南郡由益州刺史部监察。东汉以后,州牧刺史权力有所扩大,一州之事,刺史可全权处理,刺史遂由监察官员而变为拥有实力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在性质上已是地方行政长官,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遂以形成。当时的荆州,治所在汉寿(今湖南省常德市),所辖郡国为:南阳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武陵郡、桂阳郡、长沙郡。 到了三国时期,行政区划承州牧之制,州辖郡、郡辖县、县辖乡。此时的荆州有南北之分。魏国的荆州,其治所先在襄阳,后在宛(今河南省南阳市),所辖郡国为:南阳郡、江夏郡、襄阳郡、南乡郡、魏兴郡、新城郡、庸郡、义阳郡。吴国的荆州,治所在南郡,所辖郡国为:南郡、武陵郡、零陵郡、桂阳郡、长沙郡、天门郡、昭陵郡、宜都郡、临贺郡、衡阳郡、湘东郡、建平郡、始安郡、始兴郡。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以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后与蜀汉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而荆州之名,南北双立。” 西晋初年,当武帝太康元年(208)平定江南统一宇内之后,全国分为十九州,一百七十三郡国,其后又增加十七郡国。当时的荆州刺史治所在江陵,所辖郡国为:江夏郡、南郡、襄阳郡、南阳国、顺阳郡、义阳郡、建平郡、宜都郡、南平郡、武陵郡、天门郡、随都郡、新野郡、竟陵郡。东晋时期的荆州刺史治所在江陵或武昌,所辖郡国与西晋大体相同。 南北朝时期,荆州曰南郡,仍统于荆州刺史。治所在江陵,领郡不一。据清光绪《荆州府志》记载:“梁元帝平建康,都此。后陷于西魏,以封梁主为藩国,置江陵总管府监之。” 隋朝初,荆州为江陵总管府。开皇二十年(600),改为荆州总管。大业初,又改为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南郡改为荆州。武德五年,置荆州大总管府。天宝初,为江陵郡。乾元元年(758),改江陵郡为荆州大都督府。至德二年(757)置荆南节度。上元元年(760),升为江陵府。 五代时荆州为南平国国都。《五代史·职方考》云:“荆、归、峡三州为南平。” 宋朝为江陵府。建炎四年(1130),改江陵府为荆南府。南宋绍兴元年(1131)置荆湖北路,治江陵府。淳熙中,江陵府领县八:即江陵、公安、潜江、监利、松滋、石首、枝江、建宁。 元朝改江陵府为上路总管府,后改为中兴路、荆湖北道,领县七:江陵、公安、石首、松滋、枝江、潜江、监利。 明朝改荆湖北道为荆州府,属湖广行省。洪武九年(1376),属湖广布政司,后改属河南布政司。洪武二十四(1391)年,还属湖广布政司,领州二县十一: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夷陵州、长阳、宜都、远安、归州、兴山、巴东。 清朝仍为荆州府。康熙三年(1664),属湖北布政司。康熙九年(1676),置上荆南道,驻荆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置宜昌府,割夷陵、归州、长阳、兴山、巴东五州县隶之。同年,改上荆南道为荆宜施道。乾隆五十七年(1793),复割远安县隶荆门直隶州。荆州辖县七: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 民国元年(1912),荆州府裁府留县,所辖各县直属荆宜道。1914年,荆宜道更名为荆南道。1921年8月,复称荆宜道,1932年为湖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6年改为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和沙市市。荆州专署辖江陵、公安、松滋、京山、钟祥、荆门、天门、潜江8县。1951年7月,沔阳、监利、石首、洪湖4县并入荆州。1953年4月,设荆江县,后并入公安县。1955年,沙市市改属荆州专署。1970年,改为荆州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6月,沙市市恢复为省辖市。1979年11月,设荆门市,与荆门县并置。1983年8月,荆门县并入荆门市,荆门市划归省辖市。1994年10月,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辖沙市、荆州、江陵3区和松滋、公安、监利、京山4县,代管石首、洪湖、钟祥3市,仙桃、潜江、天门3市由省直辖。1996年12月改荆沙市为荆州市,辖荆州、沙市、江陵3区,公安、监利2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3市。 两千多年来,荆州历经沧桑,其行政区划亦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更迭。但不管怎么变,其历史地位却一直没有变。据《方舆纪要》记载:“湖广之形势,以天下言之,重在襄阳;以东南言之,则重在武昌;以湖广言之,则重在荆州。荆州者,全楚之中也。北有襄阳之蔽,西有夷陵之防,东有武昌之援,楚人都郢而强,及鄢郢亡,而国无以立矣。故曰重在荆州。”由此可见,荆州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战略地位十分显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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