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2426|回复: 3

[关注义工] 要我做义工,那义工能给我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3 01: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舍得舍得。一般人的心理,舍了就希望能有所得。我们都希望社会上多一些人能支持公益、参与义工,但我们让人家付出了,能让人家得什么呢?人家问起我们怎么回答呢?现实利益我们肯定给不了。跟他们说好人有好报?帮助他人能快乐自己?这些终归是比较虚空,对大多数人不会有触动。
其实我们换个思维,从群体而非个体角度看,义工能给人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而且这些东西对现代人尤其是城市人来说非常重要。农村弱势群体缺钱上学看病,城市有产阶层缺的东西也不少。缺的在精神文化层面。他们广泛存在着三大类需求:情感需求,健康需求,文化需求。义工群体正有资源优势可以满足他们的这些需求。
先言情感需求。
情感的需求是人所共有的。人都希望被关爱,被信任,被欣赏,被承认,希望能在一个友爱互信的群体里感受到温暖。以儒家文化的观点来看,人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单个的人不是完整的人。人必须生活在群体之中,必须互相依赖、互相扶持、互相合作。仁字就造字法来看就是“二人”。生活在一个互信、友善的群体之中,可以说就是在帮助每一个个人。城市是一个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更需要有这样的群体才能满足人们的情感和心理需求。   
义工正是这样的群体。义工大多数人物质上并不富裕,但群体气氛是友爱互信的。可以说做义工就可能成为情感富翁。武汉一位义工说,他坚持周末到献血点义务服务,因为周一到周五单位里勾心斗角,让他感觉很疲惫,而献血志愿者身体心理都比较健康,和他们在一起非常放松非常享受。投身公益的著名企业家冯仑先生说:“公益让我往纯洁的方向靠,接触到的都是好人,让我觉得人活着很有意思。我觉得,我比活在新闻联播里还幸福。”(《中国慈善家》杂志2013年10月号)参加义工在情感上的收获太大了。
次言健康需求。
在一个友善互信的群体里生活,心情愉快、放松,当然有益健康。义工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也理当做先进生活方式的先行者、践行者、传播者。许多义工团队已经是在这样做了。有了团队,大家互相督促,互相勉励,共同学习,坚持良性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也就更有动力,更有信心。
城市人有自然体验的需求。进到义工群体中接近自然机会很多。因为义工经常到农村山区开展公益活动,去的地方又大多是没有工业污染、原生态自然人文环境没有破坏的地方。身体力行参加下乡扶贫等活动,不仅是奉献,也有利于自身的精神升华和身体健康。
再言文化需求。
义工有很多门类,有的是慈善义工,有的是文化义工。天下义工是一家,慈善义工和文化义工当然是一家。文化义工中有许多文人、学者、艺术家。义工开展文化活动,他们是现成的人才,也能提供很多信息和人脉。慈善义工中也有不少各有专长的文化人才,不少社团都有各类兴趣小组和社团文化活动。将来义工开设的公益性人文讲坛广泛开展起来,专家教授可能大量参与进来,在义工群体里学习机会会很多的。
当然城市有产者,包括精英,还有其他的一些需求。很多需求义工都能帮上忙。如改善群体形象的需求。有些阶层、群体公众形象不佳,普遍觉得他们缺点啥。缺“德”嘛。参加义工做好事,“德”不就多了一点吗。再如富二代孩子教育的需求,需要体验生活,到艰苦地区多磨练,义工正好对口。再如学者研究要做田野调查,义工也能提供协助。
前些年有一句糊涂的口号,叫“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参见《“有困难,找义工?”使不得》)这话或许可以稍微改一改。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还是做义工。情感、健康、文化等方面的这些需求,参加义工了,在这个友爱、互信、文明、互助的群体中,许多都有望得到满足和解决。以后义工发展成熟了,可以这样说:想听讲座吗?参加义工吧。想交流读书心得吗?参加义工吧。想感受互信和友爱吗?参加义工吧。想找到心仪的人生伴侣吗?在义工中去找,义工好人多。那时参加义工的吸引力就很大了。参加的人多了,公益资源也就多了。形成良性循环。
让做义工更有吸引力,最关键的是团队本身要提升上去,无论是互信、友善的气氛,还是良性的生活方式,还是文化品位,都要提升上去。团队提升的基础是个体义工成员的提升。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公益的核心在改变人,把自己提升上去,这就是公益:就是在为自己的社团增加吸引力,是在带动更多人提升,也是在为公益建设吸引更多的资源。




发表于 2013-10-23 09: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目前一般是“我要做义工”,而不是“要我做义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3 18: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8 15: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我付出了,我快乐了{:6_303:}{:6_3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