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7292|回复: 3

[助学成长] 贫困学子走访之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9 22: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清兮来兮 于 2014-4-9 22:58 编辑


                       
327日的贫困学子走访之行
       327日,仙桃义工绿之源、雅朵、知秋、初见、你的地点、长生鸟一行六人,走访了仙桃五户贫困学生家庭,并发放了爱心人士吴姐资助的助学款共计2000元。
      下午五点集合,五点半出发,大家骑着自行车、电瓶车开始走访的第一站,马同学家,马同学几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是个老实的赶工一族,家里租住在何李路附近的一个单间里,没有母亲的家,乱糟糟的。马同学的父亲中午要赶回家做饭,晚上六点多才下班。在看马同学的路上,碰见了这个孩子学校的老师,老师拉着我说了半天话,主要反映这个学生一些习惯不好。老师与我们都叹息,孩子平时没人照顾,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见到马同学的父亲,我同他交流了一下,希望他尽可能的多抽时间关注孩子,马同学的父亲说:我尽力的照顾好他,可是我要工作,每天中午赶回家做饭了就又要去,然后晚上一般六点多才回家,中间几个小时,都是孩子一个人,我没有办法。孩子父亲说:要是他妈妈在就好了,我一个男人,顾家里又顾外面,真是力不从心。
       从马同学家出来,我们去看望了另外一个孩子“韦同学”,韦同学的父亲一只腿截肢,母亲有精神疾病,这次我们去的时候,他们住上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一家几口,倒也其乐融融。孩子的父亲现在就在做环卫工人,就是骑着电瓶车捡垃圾。勉强还可以劳动。只是我去了几年,从来不曾同孩子的母亲说过话,她总是呆在角落里,不理任何人。韦同学很阳光,我问他学习成绩好不好,他大声地对我们说:我的字写得好,学习成绩也好,响亮的回答让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
       第三户人家是欧同学,走访完两家,天已经暗下来了,我们七弯八拐地找到欧同学租住的一户平房里,只见欧同学一个人在家,一个陈旧的木椅上放着一个碗,碗里有菜,饭。很简单。我问孩子,这是谁做的,孩子说:是妈妈做的,妈妈中午做了,我晚上回来自己热的吃的,我问孩子:你妈妈好半天回家?孩子说:得8点多钟。
        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已经懂得分担,学会照顾自己,回家热饭,做作业。这个同学的母亲是个让我很敬佩的人,孩子几岁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20多岁的年轻妈妈拒绝婆家的好心劝改嫁的话,自己独自拉扯孩子。我与孩子的母亲谈论过:她说:我嫁了,我的儿子缺妈妈,我不舍得让他成没妈的孩子。我不找人,就带着他。这个妈妈已经独自扶养孩子六七年了,去年去看她的时候,她早上在过早摊上帮忙,下午在无纺布车间做流水线,是个很勤劳的母亲。
        第四户走访的是胡同学,胡同学几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平时就靠七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每次提起胡同学,爷爷奶奶总是赞不绝口,他们说:这个孙子从小听话得很,从来不要他们操心。
       第五户同学是严同学,严同学的母亲体质差,父亲双目失明,家里很困难。我们把肋学款送去的时候,严同学的父亲母亲不住道谢。我说:不用谢我们,谢仙桃义工,谢一直资助大家的爱心人士“吴姐”。
       是啊,谢谢吴姐,她这几年来一直对贫困学子在默默关爱与支持,让孩子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与帮助。也谢谢身边的义工朋友们,一直在为这些孩子鼓气加油。希望社会上多些这样的人,希望我们的学生们都能幸福快乐地成长。
      走访完这几户人家,已经8点多了,夜幕下,大家骑着自行车挥手道别。感谢一起走过的这些岁月,一起走访的这些朋友。我零乱的笔,记下这温馨的走访一幕。
DSCN2489.jpg
DSCN2487.jpg
DSCN2486.jpg
6.jpg
5.jpg
4.jpg
3.jpg
2.jpg
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2: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因为精力原因,我只是很粗略地记了一个走访流水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0 09: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大家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0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辛苦,那么晚才回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