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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动态] 中国文联发布《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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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2: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仙桃摄影家协会 于 2014-9-11 12:53 编辑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廖翊)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1日审议通过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新闻发言人夏潮2日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以“爱国、为民、崇德、尚艺”为内容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共同价值追求。爱国,是文艺工作者的精神气节;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价值取向;崇德,是文艺工作者的基本操守;尚艺,是文艺工作者的职业追求。《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是广大文艺工作者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规范,其内容是“坚持爱国为民、弘扬先进文化、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宽容和谐、模范遵纪守法”。
    夏潮说,“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概括提炼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的起草制定,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九次文代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文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引领文明道德风尚的客观要求,对于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造就宏大的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公约》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文艺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从2010年8月起,中国文联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深入调研。2011年8月,课题组完成了《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调研报告》。2011年11月下旬,中国文联组织课题组成员及相关专家,经过深入研讨,初步概括提炼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初稿)》。今年以来,在中国文联及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市自治区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产(行)业文联等征求意见。中国文联还召开座谈会,邀请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和部分专家学者、艺术家就“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进行研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提交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
    3月1日,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与会文艺家认为,《公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深刻内涵,体现了我国一代又一代文艺工作者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国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规范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共同愿望和自律要求;《公约》立意深远,观点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表述严谨规范,简洁易记,便于操作,为文艺工作者加强自身修养、弘扬职业精神、规范职业行为提供了有力指导。
    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倡导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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