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3015|回复: 5

[摄影交流] “铁手”是怎样炼成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7 09: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铁手”是怎样炼成的
2014-12-28

转动上半身左肩朝向被摄体,右手持机卡在左肩锁骨下方的凹陷处,左手翻转与右手一同向内握持住相机,可大大增加握持稳定性。

在弱光条件下想完全依靠双手拍出清晰的照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常见的题材为例,风光照片有着景深和画质细腻的要求,却很少使用过高的感光度或开大光圈。纪实摄影更强调抓拍时候的瞬间性,虽然对使用大光圈没什么限制,但快门却不能速度太低,而且也无法反复进行“实验性拍摄”。所以在弱光中拍摄出精彩的照片,除去摄影者丰富的技术和拍摄经验外,修炼一双稳定的“铁手”定能让拍摄变得事半功倍。
体能、臂力和心理素质
比起自动步枪,相机可谓是较轻的物件了,即便略有差异,但获得稳定的原理却是一致的。因此,摄影者强化体能势在必行,负重和耐力性训练也是必不可少。杠铃、哑铃、拉力器甚至两臂平伸举砖头都是针对上肢有效的训练方法;俯卧撑、平板俯卧撑和单杠引体向上都很不错,免去器械投资,且随时随地简单易寻。持之以恒坚持训练,力量提升后,双手对相机的控制能力也会随之明显提高。体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心理训练,以求应对现场处置适应能力的增强。训练方法有叠加铅笔、硬币、易拉罐等,用择线头或捡拾大米“磨性子”训练耐心,都能对日后“铁手”的炼成有帮助。
正确的持机姿势
在站姿并且无依靠的情况下,左手托举镜头,右手握住机身并控制快门。两脚前后分开保持膝盖微曲,将自身重量均匀地分配在两条腿上,双肘加紧身体两侧,左前臂保持垂直姿态,不能向前超出脚趾失去重心,相机紧贴脑门后,站姿持机的姿势就完成了。注意避免身体前倾,否则会引起身体抖动。除了站姿直立之外,还可以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将背部弯起,两腿分开站立,也是一种很稳定的姿势,注意双脚的跨度要大于肩宽。身体向后倾,同时腰部向前突出。蹲姿和坐姿重心较低相对容易,只需要注意双肘位置在膝盖上就可以了。
       
还有一种进阶的手持拍摄姿态,转动上半身左肩朝向被摄体,右手持机卡在左肩锁骨下方的凹陷处,左手翻转与右手一同向内握持住相机,用左眼观察取景器,深呼吸之后按动快门,这样拍摄会更为稳定,但较适合加装了竖拍手柄的相机。
动作与生理的协调性
拍摄前平复心情匀速呼吸,缓慢有规律的深呼吸可以增进实际操作时的稳定。呼吸均匀会换来短暂的稳定,在两次呼吸之间尽可能轻柔地按下快门。拍摄之后再进行大口换气,待恢复正常心率后再次重复循环。屏气是另一种减少震动的辅助方法,准备过程不能时间太长,那样反而不利稳定。
必要的相机设置
快门速度请保证在1/8-1/30秒之间,这是经过实际测算,普通摄影人训练后所能达到的最低稳定极限范围。尽管仍可以进一步放低快门速度,但原则是就高不就低,切莫盲目相信刚刚炼成的“铁手”。反光板预升功能不是仅能配合三脚架使用,配合“铁手”操作,效果也十分不错。高感技术已经突飞猛进,平时拍摄可适当增加到ISO200-800之间,为快门留出更大的浮动空间。
寻找拍摄的支撑
“铁手”虽强,但是如果拍摄现场附近任何替代支撑的物体,配合使用稳定效果便会更佳。大树、建筑物的倚靠,岩石上的俯卧,甚至是席地而坐都可有效提升基础环境下的稳定性。在室内拍摄会议,还可以采用桌面的双肘支撑法。无论哪种支撑方法,构成三点形成三角形的支撑才有效。
利用惯性消除抖动
手持使用长焦镜头比使用常规镜头,获得稳定性的难度更大,学会利用惯性可以帮助“铁手”消除抖动。在拍摄现场做好一切准备后,缓慢地将长焦镜头由上往下移动,当移动到你想要的构图和拍摄位置时迅速按下快门。只是使用这项技巧需要较高的快门速度,才能对拍摄成功率有一定的保障。


发表于 2015-1-7 10: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学习了{:6_29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7 14: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把相机和镜头比作长枪短炮了[s: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8 17: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8 20: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学习了![s:23]
希望多上类似的帖子供我学习![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