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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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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2: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选新址上遇到一件事,看见一块地,位置好,环境也好,就是办不下手续,换言之必须非法上马。我觉得在法制社会里,此事行不通。可当地一把手对我说了句振聋发聩的话,让我记忆犹新,他谆谆告诫我说:“先生,你不要老研究法律,你要研究规律,在中国,一定是规律战胜法律,这是铁律。”
       这话弄得我无所适从。我胆小,没敢冒风险建设,眼巴巴又心疼看着那块地一天天壮大,最终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后来一把手得意地又告诉我,此违法项目最终层层上报,并得到表彰。
       浙江横店靠影视基地起家,资金积累雄厚,又尝到了甜头,于是打起了文化遗产圆明园的主意,由于名字冲突,加了一个“新”字,叫圆明新园,这几天已开了张。这事折腾了七年,占地6200亩,投资300亿,在“违规立项、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规划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被国土资源部叫停”的前提下,该项目有惊无险涉水通过,目前据说手续已合法。
       这是典型的“规律战胜法律”范例。对国人教育意义非凡并影响久远。难怪当年那个“一把手”那样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我们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知法律与规律之间的奥妙,我们只是天真地永远相信法制社会,相信以法治国,可是生活中的现象常常与之相违,让人叹息。
       两千多年前,法家就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说的很好,可做起来很难。几千年来,给百姓留下的概念是,法家是拿来说事的,儒家是拿来做事的,实在不行就选道家,清静无为,自己闹一份干净也就罢了。


发表于 2015-6-24 13:17:0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规律战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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