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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仙桃义工 于 2016-2-18 21:36 编辑
仙桃市义工联合会倡议书
拒绝燃放孔明灯 我做到 我接力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各位义工:
节假日放飞孔明灯,放飞梦想和希望,成为很多人自以为“浪漫”的选择。其实孔明灯安全隐患多,污染空气和环境,已经成为最大的安全隐患。
因孔明灯导致的安全事故多次见诸报端,令人触目惊心;法律规定:若因燃放孔明灯而引起火灾事故,燃放者可能会因此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飞孔明灯,不再是“浪漫”和祈福的方式,您的祈福可能是别人的灾难。其实,只要心中有爱,哪里都有温暖,哪里都有幸福!让我们多一分体谅,多一分善解。拒绝燃放孔明灯,莫让放飞的心愿成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仙桃市义工联合会特发出倡议:拒绝燃放孔明灯,从我们自己做起,从家人做起,并积极影响和劝导身边的人。
一、牢固树立爱我家园、保护生态、祥和过佳节的意识,用拒绝燃放孔明灯这样的点滴小事充分体现仙桃人的家乡情怀和文明素养,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积极响应号召,共同践行文明。从保护仙桃共同的生态环境大局出发,舍小家顾大家,自觉杜绝生产、销售孔明灯,自觉杜绝购买、燃放孔明灯,用节俭、文明的方式向亲人和朋友表达节日的祝福。勿以善小而不为!
三、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拒绝燃放孔明灯的志愿引导活动,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远离危险,安全过节,传递文明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幸福仙桃”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仙桃义工,责无旁贷!拒绝燃放孔明灯,从我做起!我接力,我做到!敬请接力传递!
仙桃市义工联合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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