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2964|回复: 2

[原创]试说公益宣传的主与客(兼论“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5 09: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p><font size="2"><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B9%AB%D2%E6">公益</span>需要<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0%FB%B4%AB">宣传</span>,<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6%BE%D4%B8%D5%DF">志愿者</span>、带头人需要有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宣传非关个人利害得失,是为吸引更多的社会参与,为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媒体的报道,很多视角存在问题,甚至严重偏离事实,经常把志愿者们和带头人置于尴尬的境地。加之社会上有枪打出头鸟的<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0%C4%C0%ED">心理</span>,一些志愿者、带头人都不敢上媒体了。<br/><br/>媒体的笔杆子在人家手里,我们做不了主。不过作为网民,上网发帖,<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BB%EE%B6%AF">活动</span>采取什么姿态,志愿者是可以做主的。媒体记者倘要报道,经常也是从看帖开始,我们的写法对他们多少会有些影响。公众形象如何,我们还是有一点主动权的。也许可以尝试从自己开始做。<br/><br/>怎么做,个人想法很不成熟,权将基本思路录于此。<br/><br/>尝思之,老子说:“不为天下先”。言其显,则当不为天下先。言其隐,则当洞烛机先,“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老子又说:“吾不敢为主而为客”。既要宣传公益,让更多人参与、支持,又要避免枪打出头鸟,是否可以“自居客位,凸显大我”。自居客位并不是泯除小我。有了大我,小我在其中。主与客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也可以互相转化。老子有言:“不居功。夫唯不居,是以不去。”<br/><br/>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公益有立德、立功、立言,宣传的焦点,最好放在立功立言。参见《说说树典型与打包树典型》。可以道义高调,不便道德高调。道义是社会公义,属于大家的,需要大家参与、支持;道德是私德,属于个人范畴。明人吕坤说:“惟是道德之名则妒者众矣......君子以道德之实潜修,以道德之名自掩。”枪打出头鸟,往往第一枪打的就是个人道德。参见《采取道德低姿态利于公益发展》。<br/><br/>自居客位,可以少说“我”;凸显大我,可以多说“我们”,本来大家都有贡献。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倘以小我归于大我,木能依托于林,则木当不易摧折。在“大我”之中,“小我”的压力分解了。<br/><br/>宣传“我们”,同时着眼“咱们”。不是突出“我们”多高尚,多能干,而是希望“你们”也能这么干,能参与我们支持我们,也能充实自我,升华人生,都为社会做一点事。“你们”和“我们”这样就有交融,对立意味就有减少。<br/><br/>宣传“我”、“我们”不如突出“我的”、“我们的”。我所在的团队,我的关注地,我们的家乡,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父老乡亲,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可推广的做法,我们大家共同的事业。“我”是小我,“我的”背后是一种大我。此时“我”、“我们”是客位,“我的”、“我们的”、“大我”是主位。“大我”是众人的,当然也是“我”的或者“我们”的。首先是“我”的、“我们”的。<br/><br/>小我是客,大我是主。凸显大我,更易为社会所接受和推重;小我依托于大我,传媒影响力也将随着大我水涨船高。事实证明,采取上善若水的低姿态,不居功,不自傲,反而会赢得较高的声望和传媒关注。“我”、“我们”、“我的”、“我们的”、“咱们的”可以共赢。参见《说说树典型与打包树典型》。<br/><br/>这几年主要在汉江流域关注公益活动,各地兄弟志愿者团队、朋友的活动各级媒体都有报道。影响较大的活动如零七年的“三千里汉江行”鄂陕志愿者交流活动,志愿者的自我宣传就是突出大我,共同推介汉江,宣传汉江各地的团队,宣传“我们的”科教扶贫思想。活动的着眼点扩展到了汉江流域之外,“我们”面向“你们”,咱们都来“关注南水北调水源地,宣传秦巴山区科教扶贫”(活动宗旨)。<br/><br/>关于汉中科教扶贫服务社的报道很多,志愿者一向淡化宣传自己的功绩而突出各兄弟组织、十几个省市的网友及海外人士对汉中公益活动的大力支持。如纪念支援汉中民间科教扶贫的天津圆周烈士,突出的是烈士的功绩和品格,东部大城市人士关注西部科教扶贫。其余几地志愿者的发帖宣传,也常强调外地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贡献。<br/><br/>湖北丹江口市土台乡的公益活动,受到了十几个省及海外网友的支持,本省十堰、丹江口、武汉网友贡献尤多。土台乡的公益活动顺利开展,是当地一位农民学者、当地官方民间人士和各省各地网友共同努力的结果,过分突出某位某几位人士的功绩尤其是私人道德是不合适的。丹江口本土记者陈华平先生也曾参与乡村公益活动,他发表在农民日报的报道《一个农民创办读书社引发网友<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B0%AE%D0%C4">爱心</span>效应》,可以说就是凸显大我、打包树典型的成功案例。参与土台乡公益活动的各方都是主角。报道提升了土台乡的知名度,鄂西北地区城乡人士良好的精神风貌也得到展现。报道也为山区农村开展公益活动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范例,介绍城乡民众如何互动互助,山乡和网络时代如何对接,开展科教扶贫。支持土台乡公益发展的志愿者是各省各地的,“我们”来自四面八方。“我们”这么做了,欢迎“你们”、大家都来做。<br/><br/>有网友说,我们高调做公益,低调做人。妥善处理主客定位,做公益不妨高调。<br/><br/><br/>2009,7,5 写于山东潍坊义工论坛</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6 15:26:12编辑过]
发表于 2009-7-5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又一篇有深意的文章。希望您的原创文章能首先在这儿出现,而非转帖。
发表于 2009-7-6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font size=\"5\">好文啦。</fon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