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4891|回复: 32

看看仙桃段汉江电鱼班子,绝种捕鱼太猖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2 1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千千千寻 于 2016-4-13 10:14 编辑

仙桃汉江段的绝种捕鱼太猖獗。。

绝种捕鱼1

绝种捕鱼1

绝种捕鱼2

绝种捕鱼2

评分

参与人数 1贡献值 +5 收起 理由
版主 + 5 推送首页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13 10: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小鱼儿是无辜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2: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现在不是禁鱼期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2:15:3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都捉起来丟的汉江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7:17:3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管不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8: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可恨的政府相关部门太不作为了!他们是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9: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样捕鱼真该断子绝孙,怎么不把自己电死?难怪现在到处钓不到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07: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帮顶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5 16:54:1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shot83 发表于 2016-4-13 19:48
这样捕鱼真该断子绝孙,怎么不把自己电死?难怪现在到处钓不到鱼了
就算人家不电,你也钓不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5 17:26:2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5 17:47:5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断子绝孙的做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5 21:03:5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天天打123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6 00:28:0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潜江和武汉行动了,抓起来关监狱,希望天门仙桃也动起来,渔政班子作点为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6 19:40:3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7 21: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5楼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8 08: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天亮 于 2016-4-18 08:47 编辑

此处省略“国骂”一万字。

不好意思啊,没有写完,再补充五千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8 11: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仙桃到底有没有渔政稽查部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6 09: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文明市民 发表于 2016-4-18 11:37
仙桃到底有没有渔政稽查部门?

这个部门的人哈和电打鱼一条裤子,有交保护费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6 09: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管理不严格,现在一些部门只认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9 17:48:2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渔民不是以前的为生活而捕,是为了发财。渔政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