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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 "美丽远安 村村诗画"全国摄影大展(2017年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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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0: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仙桃摄影家协会 于 2017-2-3 18:16 编辑

一、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远安全域内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6年3月—2017年2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 80幅(远安风光30幅、远安人文20幅、远安故事30幅)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远安县旅游局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群、远安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宜昌市摄影家协会、远安县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湖北三峡灵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大展宗旨:

远安,作为鄂西山区的一颗璀璨明珠,是包藏在鄂西深处的一块浑金璞玉。远安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嫘祖的故乡,她有丰厚的文化遗存,秀丽的旅游资源,旖旎的自然风光。境内凤山钟秀,鹿苑呈祥,灿烂的丹霞地貌、神奇的地质公园、保护完好的原始森林、丰富的民间民俗文化、淳朴的民风乡情无不令人神往。

继成功举办了两届全国风光摄影大展之后,主办方再次举办中国·湖北“灵芝谷”杯“美丽远安 村村诗画”全国摄影大展,旨在用“摄影”这一最时尚、最大众化的艺术手段,在世界面前完美、充分地展现、发掘远安之美,以摄影带动旅游,以旅游促进发展。

六、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远安风光类和远安人文类不限单幅、组照,远安故事类仅限组照,每组4-12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远安县县域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B,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
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影像中国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
馈。影像中国网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
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须知:

本次大展采用网络投稿,作者可在中国摄影家协会(www.cpanet.org.cn/)、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影像国际网 (www.photoint.com)、新浪爱拍(aipai.sina.com.cn)的中国·湖北“灵芝谷”杯 “美丽远安 村村诗画”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中进入新浪爱拍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500px,总大小不超过5M。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八、组委会联系电话:

010-65134004(中摄协信息资源部)

0717-3891234(远安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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