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魅力黄陂 生态木兰”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湖北黄陂是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里,也是木兰文化一个重要的形成源和传播源。木兰姑娘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动人故事,是以“家国情怀”为核心,以“忠孝勇节”为基本内容的一种“道德型”民族传统文化的总和。《木兰传说》等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木兰山、湖、川蜚声中外。 为进一步宣传木兰生态旅游区的独特魅力,促进黄陂旅游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升黄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黄陂打造成全国旅游摄影圣地,“魅力黄陂 生态木兰”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联手中国摄影报社,特举办2016“魅力黄陂 生态木兰”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魅力黄陂 生态木兰”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 协办单位: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宣传部、黄陂区文化局、武汉市摄影家协会、黄陂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武汉市黄陂区旅游局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央广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展现湖北省黄陂区境内的优美风景和经济建设成就,以及红色文化旅游景点、黄陂古民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尤其征集取材于黄陂木兰生态文化旅游区境内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魅力黄陂生态木兰”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湖北省黄陂区境内,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黄陂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黄陂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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