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农业博物馆 全国农业展览馆 支持媒体:《大众摄影》杂志社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征稿内容: ◆“二十四节气”物候(动物、植物)、气候等自然现象 ◆“二十四节气”时令季节农业生产活动 ◆“二十四节气”民间民俗节庆、仪式等活动 ◆“二十四节气”时令季节民间休闲养生活动 ◆“二十四节气”保护和传承等传习活动 ◆“二十四节气”历史文物和相关遗址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征稿时间: 即日——2017年7月31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稿件要求: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主旋律。 ◆作品未曾公开发表和展览过。 ◆作品内容真实,谢绝电脑创意和修改作品。 ◆艺术性和内容表达并重,作品风格不限。 ◆数码照片和电子文件均可,不小于2MB,数量不限,不收负片和反转片。 ◆照片作品规格10英寸,不得装裱。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投稿须知: ◆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邮寄投稿者在照片背面粘贴作品表,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内容说明(不少于30字)。 ◆投稿方式有两种,即邮寄小样投稿和电子邮箱投稿,投稿时作者请筛选出精选作品投稿,邮箱投寄作品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不要求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但一旦作品入展,要求作者邮寄小样或补投电子稿。来稿一律不收参展费,不退稿。鼓励采用邮寄小样投稿。 ◆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届征集活动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凡不符合参展“稿件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 ◆主办单位对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奖项设置: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作品评选: 本次征集作品评选专家组由摄影专家和二十四节气专家联合组成,从内容和艺术两个方面全面考量作品质量。获奖和入选作品全部由中国农业博物馆收藏,并被选用于“二十四节气”专题展、巡展和画册等。 <!--[if !supportLists]-->七、<!--[endif]-->收稿地址: 北京市东三环北路16号中国农业博物馆(全国农业展览馆内)陈列部“全国二十四节气摄影作品征集”办公室 联系人:陶妍洁 张苏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096231 65096705 附:作品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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