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仙桃摄影家协会 于 2017-4-25 20:02 编辑
仙桃市摄影家协会摄影著作权保护倡议书
摄影作品不仅包含着作者的感情而且包含着作者的劳动与创造。摄影作者在网上发贴或微信朋友圈及QQ空间展示,各媒体转载运用,为繁荣互联网文化和公益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因此而欣慰。 然而,有些媒体转载摄影作品不注明出处、不标明作者情况相当普遍,有的对作品进行调色修改,个别媒体甚至不惜破坏画面构图裁掉版权水印,如此侵害作者权益,对作者造成极大伤害。 因此,我们代表全市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齐声呼吁,请各类网站、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和其他媒体转载使用摄影作品请尊重作者署名权与使用权,也请尊重读者的知情权。 1、希望有更多的摄影人加入到公益宣传行列,促进网络文化繁荣,为宣传仙桃助力。 2、各媒体因公益宣传需要使用、转载作者发布在网络的摄影品时,请注明作者与出处。 3、发布者和作者明确标示禁止转载的,请各媒体尊重此权利,除非获得授权。 4、其他用途和商业宣传使用摄影作品时,请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仙桃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4月23日
2017年4月26日仙桃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