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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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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杭州“白血病关爱”救助金
杭州市萧山区慈善总会:
电话:0571-82735786 0571-82730813
传真:0571-82799609
地址:杭州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51号
邮编:311201
秘书长: 汪寿高联系电话:0571-82735786 传真:0571-82799609
办公室副主任: 韩夏爱
联系电话:0571-82620821传真:0571-82620821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萧山地区不超过40周岁);
3、家庭被列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或家庭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下的;
4、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并适合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且已配型成功;或者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需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在确定移植并准备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保存阶段可提出申请;或者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需要长期化疗的白血病患者,在化疗疗程3个月以上并已取得较好临床疗效的可得到适当资助;
二、定点医院
年龄在14周岁以上至35周岁的白血病患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化疗;年龄在14周岁及14周岁以下的白血病患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者化疗;
患者要在这上述两家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者化疗必须由上述两家医院出具证明。证明该两家医院床位紧张或者无能力医治该患者,道远分会拿到相关证明才可允许该患者在其认可的其他医院进行医治;
三、资助标准
1.做骨髓移植每人一般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原则上此资金只资助造血干细胞移植者进入无菌仓开始到完成移植手术后出无菌仓的费用;做化疗每人一般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每个患者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同一患者只能在骨髓移植和化疗这两种资助计划中选择一种进行资助申请;
四、申请程序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放置“道远白血病关爱救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患者或直属亲属领取该表填表申请;
2、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必须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骨髓移植中心,在申请表上出具已配型成功可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证明;进行化疗的患者必须由上述规定医院在申请表上出具写明是什么类型的白血病种、该病情医治成功一般需做多少时间化疗、已经做过多少时间的化疗、还需做多少时间化疗,以及医治所需的大概费用等内容的医疗证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疗证明在主治医生签字再交由黄河副院长复核签字及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医疗证明主治医生签字再交由宋华主任复核签字及盖章;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其家庭收入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
4、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市区)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分别对其是否符合受助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然后邮寄至道远分会;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必须实事求是审核后出具意见,若被查出有作假行为,则取消对申请人的救助,道远分会保留对作假者进行法律诉讼和舆论曝光的权利;
5、道远分会在每月1日之前接到审核过的申请表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每月10日前后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市慈善总会及上述两家规定的医院,由以上有关单位通知本人;
6、救助额度根据患者经济状况、有无医疗保险和所需移植类型、化疗情况以及当月符合条件的白血病人数确定;
五、救助金支付程序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将经认可的申请人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预付款或化疗预付款通知单复印件邮寄至道远分会;
2、道远分会对医院的预付款汇款通知单审核后将已批准额度的救助金汇款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款项到医院之后,医院财务必须给道远分会出具该款项到该院的正规收据;
3、造血干细胞移植完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将病人发票及移植费用结帐清单由财务相关人员或者护士长签字及盖章后邮寄至道远分会,同时如有余款汇回道远分会;
4、道远分会对医院结帐清单进行审核,一般原则上不再追加救助费用。如有特殊病例,经医学专家和道远分会共同商讨,并经道远分会决定,可考虑在下期资助中提取增加部分资助金额,但一个病人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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