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9月4日发布消息,已依法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
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于2020年9月2日向江西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江西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此前报道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一案再审改判,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8月4日下午6时38分,被羁押了9778天的张玉环回到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的老家。
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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