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方案
一、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
(一)两轮电动自行车:
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18)规定,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后发放绿色电动车牌和行驶证。
(二)两轮(超标)电动车:
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18)规定,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没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超标)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后发放绿色轻便摩托车车牌和行驶证。
(三)三轮电动车:
三轮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后发放黄色摩托车车牌和行驶证。
(四)高速四轮电动汽车:
有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并纳入新能源汽车目录的高速四轮电动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后发放新能源机动车车牌和行驶证。
二、办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登记流程及登记地址
(一)两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1、车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来历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可以办理登记。
2、电动自行车车主持以上资料,将电动自行车行驶到我市华中汽车城车管所服务站查验区查验,经查验合格,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具有3C认证证书的,予以办理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两轮(超标)电动车注册登记:
1、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车,可认定为机动车产品,以两轮电动摩托车类型办理注册登记。未列入产品公告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2、车主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来历凭证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可以办理登记。
3、电动两轮摩托车车主持有效资料,将电动两轮摩托车行驶到我市华中汽车城车管所服务站查验区查验,经查验合格,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申领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号牌。
4、电动两轮摩托车车主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需取得E、F类驾驶证。
(三)三轮电动车注册登记:
1、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可认定为机动车产品,以三轮电动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未列入产品公告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2、车主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来历凭证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可以办理登记。
3、电动三轮摩托车车主持有效资料,将电动摩托车行驶到我市华中汽车城车管所服务站查验区查验,经查验合格,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申领普通摩托车号牌。
4、电动三轮摩托车车主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需取得D类驾驶证。
(四)电动四轮车注册登记
1、高速电动汽车从技术参数、安全性能上能满足公路行驶条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目录范围之内,可按新能源汽车办理注册登记。
2、低速电动四轮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多数产品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无产品公告和不在新能源汽车目录内,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登记规定,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五)电动车注册登记地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汽车城服务站(华中汽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