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3-8-27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7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行动 并对一辆尾气超标排放的柴油货车 开出罚单 这是我市开出的 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罚单
此次路检路查行动检测过往车辆21台次,发现尾气超标车辆1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超标车辆车主下达了“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告知被处罚车辆车主,应在15日内进行维修治理,并到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对尾气超标车辆暂扣行车证,并予以处罚。另外,我市建设了尾气遥感检测平台,扩大尾气检测范围,定期对超标车辆进行公示公告,并同步推送至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