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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110和环保的同志回答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正规的经营卡拉OK、KTV的场所,需要做好隔音措施,需要营业执照,需要文化管理部门许可,为什么一帮人在江边户外使用高功率传播极远的大喇叭进行扰民经营就变成无人管了。
2、本人也曾经打110电话报过警,但是给出的解释是别人在进行正常的娱乐活动。我想请问下,正常的娱乐活动是不是就可以每天在户外且周边有住户甚至有学校的地方尽情的使用高分贝大喇叭想把音量打多大就打多大。
3、咱老百姓在民法典里有一个叫安宁权的权利,江边那些每晚比赛看谁的音量更大的露天卡拉OK,严重侵害周边住户居民的安宁权,影响别人下班回来后的休息,影响别人的学习,如此侵害周边住户权利的行为,你们到底有没有解决方案,长效管理机制,还是不管不顾任其发展。
如果说你们取缔不了,那你们能不能给那些露天卡拉OK立规矩。首先对分贝进行限制,国家对户外噪音有规定,在此我就不多说了。时间进行限制,前天晚上那帮人唱到晚上十点半,昨天晚上唱到11点,这难道是正常的吗。如果说这些你们都解决不了,那就请在江滩画定一个区域,露天卡拉OK只能在这个区域进行经营,重点的重点是一定要建一道隔音墙,他们要唱要吵让他们互相吵去,不影响周边的居民就行。
政府对江滩进行改造,我们江边的住户是非常欢迎的,空气好了,景色怡人了,抖音上号称仙桃马尔代夫的江边沙滩也火了,如果江滩全面建成,整个仙桃城区的格调都会上一个档次。但是,随着到江边休闲游玩的人渐渐增多,我最担心的是那些露天卡拉OK,广场舞也会随着增多,对周边的住户那绝对不是一个好事,而是一个噩梦。
一个体育广场的噪音扰民坑害了周边居民多少年,让江滩变成第二个体育广场,我们江边的居民绝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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