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创业工作,除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外,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政策,着力为创业者提供全链条支持保障。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担保、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支持。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达30万元,合伙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达400万元。
二是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将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额度最高1000万元、贷款利率最低可至2.9%的优惠贷款。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对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