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产品销量
在网上搜索图片放在自己店铺中展示
却被诉至法院
结果
......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化解一起肖像权纠纷。
钱多多是一名服装网店店主,为了提升店铺销量,在网上搜索着同款服装的时尚模特图片,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商品展示。不久后,该模特发现自己的照片被擅自使用,将钱多多诉至仙桃法院,要求钱多多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钱多多收到诉状后,当即删除了店铺中使用的模特照片,并将相关产品链接下架。
我只是使用照片展示了一下自己店铺内的同款服装,且销量也没有变化,怎么就侵权了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本案中,钱多多未经许可使用模特照片用于商业销售,明显具有营利目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合理使用情形,已构成侵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爱国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此事。最终综合考虑钱多多网店的实际销量、获利情况及事后积极补救的态度,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钱多多支付模特2000元赔偿金。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借助网络平台创业增收,但在经营过程中,法律意识不可或缺。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当前网络环境下常见的法律问题。对小微商家而言,可能认为使用网络图片是“行业常态”,却忽略了背后的法律风险。事实上,肖像权是公民重要的人格权,蕴含着个人尊严和财产价值。未经同意将他人的肖像进行二次创造或恶搞(制作表情包、P图恶搞)、拍摄他人时尚穿搭且未经同意发布到公共平台、未经授权将他人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均可能构成侵权。
法官在此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个人还是商家,在互联网空间的行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电商经营者在使用图片、音乐、字体等各类素材前,务必确认版权归属并获取合法授权。同时,广大公民在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也要勇于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