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脱贫攻坚基本知识
01.“一有”:有稳定收入来源,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同期国家贫困线(2013年2736元,2014年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年-2017年2952元,2018年2995元,2019年3218元,2020年4000元)。
02.“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
03.“四个不摘”: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04.“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05.“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06.脱贫攻坚目标(两个确保):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
07.扶贫管理体制: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08.“三率一度”:建档立卡贫困发生率低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
09.“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10.“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
11.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贫困户识别采用“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确定,即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或“两不愁三保障”得不到保障。不简单地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为认定标准,在算收入账的同时,综合考虑住房、教育、疾病、灾害等影响家庭开支的重要因素,更加突出“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程度衡量指标。贫困户识别按照“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即:农户申请→村级民主评议→村委会和工作队核实→第一次公示→镇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市级大数据比对→市级公告。
12.贫困户脱贫标准及程序: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原则上当年新增户不能脱贫退出;未享受过任何扶贫政策的不能脱贫退出;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不能脱贫退出;未执行或不规范执行脱贫退出程序的不能脱贫退出。脱贫退出程序与识别程序基本一致。
13.“国家扶贫日”:每年10月17日是我国“扶贫日”,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七个“扶贫日”。
二
仙桃市脱贫攻坚基本政策
01.教育扶贫:学前教育阶段按普惠性幼儿园1000元/生/学年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书本费,按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补助生活费。 高中教育阶段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民办学校参照标准执行)、住宿费,按3000元/生/学年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职业教育阶段公办中职学校就读免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就读按2000元/生/学年减免学费,一、二年级的学生按照2000元/生/学年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雨露计划”,即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按每年5000元/人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大学教育阶段可申请办理最高限额8000元的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02.健康扶贫: 基本医保由财政全额补贴(2019年220元/人,2020年250元/人);报销比例按新“985”政策标准报销,即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90%,大病、特殊慢性病市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80%,年度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起付线)控制在5000元以内;结算政策享受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方式。
03.危房改造:档立卡贫困户所居住唯一住房为危房的, C级危房改造补助1.7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3万元。
04.兜底保障:低保实行按标施保, 2020年农村低保保障线为5500元/人/年;2020年特困供养标准为9900元/人/年。
05.残疾人政策: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享受 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享受 10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06.产业扶贫: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按照项目类别 可申请相应种养殖补贴(基本标准200元/亩);在本市范围内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务工1个月以上,且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按年务工收入的10%奖补,3000元封顶;贫困户自有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补贴;各项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07.就业扶贫: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 交通补贴(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元/人)和 生活补贴(200元/人)。
08.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 无抵押、无担保,财政全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
09.家庭综合财产保险:由市政府按 20元/人/年购买贫困户家庭综合财产保险。
来源;仙桃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