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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女子被玩伴推下水库一起溺亡 “二人不看井”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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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5: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近日,
一段女子系鞋带被同伴推下水库的视频
在网络上热传。
网络消息称,
两人系闺蜜,
且事情发生在南京溧水。
10月25日,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就此事发出通报。

通报全文
↓↓↓
10月22日17时许,南京市溧水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溧水区一水库有两名女子溺水身亡。经初步调查,两名死者分别为史某某(女,43岁,溧水区人,生前患有抑郁症)、刘某某(女,47岁,溧水区人),两人曾为同事关系。10月21日12时许,二人相约前往溧水区某水库游玩过程中,史某某趁刘某某不备将其推下水,自己也一同落入水中,两人均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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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南京一女子将同伴推入水中双双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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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入河中的瞬间

10 月 24 日,一段据称是南京溧水一水库边,一名女子将正在系鞋带的同伴推入水中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

在该段长 12 秒的网络视频中,一名身穿橙色外套的女子和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子在水库边游玩。就在橙色衣服女子弯腰疑似系鞋带时,黑衣女子突然靠近将其往水里推,猝不及防之下,两人从浅水区落入深水区。

网上有消息称,该事件发生地在南京溧水区无想山水库。也有消息称发生时间为 10 月 21 日,两女子关系疑似闺蜜。至于为何发生这样的事情,网络消息并没有透露,只是称黑衣女子疑似患有抑郁症。

10 月 24 日晚,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向溧水警方核实,初步确定该事件发生在溧水,涉事的双方都已溺亡,黑衣女子曾服用防抑郁类药物。但两人是否为闺蜜,以及存在什么纠葛,警方并未透露,称需要等警方后续调查后再发布通报。

【法律分析】
黑衣女子是否涉嫌故意杀人?水库要负责任吗?


事情发生后,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案件是事先预谋、还是临时起意?亦或朋友之间的恶作剧?目前不得而知,很多网友评论,这是故意杀人罪。对此现代快报记者请教了律师。

1. 黑衣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
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表示,本案中,事发地点是水库的一角,一旦落水很难得到及时救援,即便是游泳高手,猝然之间落水也会危及生命安全。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黑衣女子确实有推人的动作,如果双方之前存在矛盾纠纷,那黑衣女子可能会产生伤害或杀人的故意,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做撤销案件处理。

目前两名女子都已溺亡,警方也只能调查双方的关系,无法追究黑衣女子刑责。


2. 橙衣女子家人可以向黑衣女子亲属追偿吗?
徐应超称,事发后,橙衣女子的家属可以要求黑衣女子亲属赔偿因死亡而造成的直接损失,比如丧葬费、救治时产生的医疗费等,这些费用将在黑衣女子的遗产范围内赔偿。


3. 涉事水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水库是案发现场,水库方是安全管理人,承担的是民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所谓的保障义务,是指水库应该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障相对人不受侵害的义务,而合理限度的认定会从水库是否收费,是否为经营性公共活动场所等方面具体分析。

针对此案,水库管理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徐应超认为水库方责任较轻或者无责。因为橙衣女子的溺亡是人为造成,而非失足落水,水库管理方的责任很轻。当然,家属有权在起诉时要求水库管理方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一般来说,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来源:@溧水公安、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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