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复杂爷简单 发表于 2020-12-8 10:18:24

好大的官威 高铁上要求让座被拒 说出”我身份比你高多了“

12月5日,一段高铁换座的视频火了↓视频中一男子嚣张地对邻座说:“我身份比你高多了”“你要是在我单位早把你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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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安徽阜阳,网友爆料在阜阳西到合肥南高铁上一名男子想手机充电要求女子让座女子不同意
女子说:我坐我的位置为什么不可以坐?你没有座,我可以让给你坐你明明有座位,我为啥要让你?

男子说:你表面上讲是对的你就应该让我坐

然后男子语惊四座:我身份比你高多了你在单位我早把你开除了

女子起身走开他还是继续批评女子:这人什么素质?其他乘客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网友们纷纷评论:“亮明身份”

铁路方6日回应:劝导后两人未再争执也未报警

“你好,这是我的座位,麻烦让一下。”“谁规定要对号入座啦?就不让你能拿我怎么办?”……
近年来,高铁、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输中“霸座”现象时有出现那么,高铁偶遇“霸座者” 《民法典》教你如何破?↓↓↓
法律文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检察官解析
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在客运合同关于车票的规定中,特别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其目的就是规制日常生活中不时出现的“霸座”行为。

这一规定从无到有,从法律的角度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无论是侵占了他人的座位,还是无票乘坐、越级别乘坐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旅客或者承运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侵占他人座位的应当归还座位,无票或者越级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赔偿承运人的损失。当然,如果你坚持“霸座”,情节严重,构成扰乱列车秩序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待你的还有罚款和行政拘留。

《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该对号入座,从立法的层面将该问题写进合同的约定,体现了法治精神,更体现了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再遇到此类问题,你可以直接去找承运机构,因为你购买了这个位置,承运机构就有责任保障你能坐到这个位置。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霸座”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民法典》对“霸座”现象予以回应,明确“霸座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约行为”,通过细化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让你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对号入座,文明出行坚决向“霸座者”说“不”!
来源:北晚新视觉、澎湃新闻、微博评论、钱江晚报、沸点视频


人生得意需尽欢 发表于 2020-12-8 11:19:09

吐他一脸口水,看他还嚣张不

yanjiu 发表于 2020-12-8 11:39:41

竹墨残水烟花冷 发表于 2020-12-8 11:44:38

吹牛逼,身份高死去坐特等座,泡的会死

Amber. 发表于 2020-12-8 16:01:56

身份已核实,私企一和管理人员,已退休,拿自己当干部…

时不我待 发表于 2020-12-9 01:23:50

现在没有送进医院在社会上晃荡的神经病人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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