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资讯 发表于 2022-3-30 14:32:29

事关仙桃九珠食品!仙桃法院发出公告

依据(2020)鄂9004刑初1号、(2021)鄂96刑终19号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追缴童三红等24人违法所得,需对被执行人童三红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现已查明被执行人童三红持有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8.77%的股权。为妥善处置上述股权,须查清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状况,核实债权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决定成立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并指定了清算组成员(成员名单附后)。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15日前,向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杂坝村食品工业园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3000;联系电话:0728-823715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附:清算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 俊市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

  成员:贺德元干河街道办事处工业战线党总支书记

  黄炜市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资产管理科科长

  朱利华干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经管会计

  林莉市司法局科员

  毛中华湖北天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齐志湖北天沔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利芳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业林仙桃洪信达会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来源:仙桃日报

熠熠生辉 发表于 2022-3-31 09:58:22

破产?

心随我动2二零23 发表于 2022-3-31 10:03:26

贪污腐败

2437147539 发表于 2022-3-31 10:08:53

破产也不行,{:217:}{:217:}

小马的马 发表于 2022-3-31 10:16:22

云随雁字长 发表于 2022-3-31 11:37:17

国企改制的民营企业怎么成为黑社会组织

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珠公司)是一家家由市食品公司转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下设九珠蛋业、九珠畜禽、九珠肉联三个骨干企业以及15家乡镇分公司。然而,2018年底,公司以董事长童三红为首九珠公司的负责人、员工以及乡镇分公司经理及员总共70余人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行贿罪等多项罪名。除九珠员工,仙桃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艳雄、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副局长王坤等多名公务人员也卷入这起涉黑案。起诉书指称,陈艳雄在童三红的授意下为九珠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上报的人员发放“协管证”,为他们开展稽查披上“合法外衣”。一家由市食品公司转制的食品加工企业,缘何成了利用政府监管部门“协管员”的身份进行稽查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黑社会组织”?
仙桃原本有两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珠公司”)和湖北绿生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生公司”),直接影响着城区市场上的猪肉供应。童三红是九珠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掌管九珠蛋业、九珠肉类和九珠畜禽三家子公司。和绿生公司相比,九珠在仙桃屠宰市场的规模更大,它在市内15个乡镇分别设有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为B类屠宰企业。在生猪定点屠宰领域,B类小型屠宰场的产品只能在本地乡镇市场销售,A类屠宰场则无此限制。
童三红初中没毕业,14岁便子承父业进入仙桃食品总公司做了学徒,1996年前后被调到市肉联厂负责生猪屠宰、收购等业务,后升至肉联厂经理。
童三红职务提升的同时,仙桃食品总公司的性质也在发生变化。顺应上世纪末国企改革浪潮,这家国企2000年前后启动改制,更名为湖北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改制后仙桃市国资委仍持股15%。直到2012年童三红担任九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后,着手收购员工和政府股权,其个人持股超过98.77%,剩余股份由童义红持有。
从国企改制而来的九珠公司何以成为“黑社会窝点”?在仙桃检方的指控中,童三红为垄断仙桃市猪肉销售市场而改变经营模式,以便九珠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要求九珠城区总公司及下属乡镇分公司对各地猪肉销售市场加强控制,逼迫猪肉商贩到九珠公司进肉;童三红还拉拢腐蚀仙桃市原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下称“屠管办”)、现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干部,借助屠管办的执法权,以稽查私屠滥宰和违规外埠肉为名,针对仙桃猪肉商贩销售非九珠公司猪肉的行为开展稽查,控制市场,由童三红出资,屠管办出面组建协管员队伍,打击不服从控制的猪肉商贩,并强行收缴商贩销售的非九珠公司猪肉。
从指控来看,“涉黑”的九珠公司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童三红是核心决策者;九珠公司的数名员工为屠管办提供稽查信息,同时负责辨认市场上商贩销售的肉是不是九珠公司的;九珠公司的副总经理对乡镇分公司的稽查进行协调管理,稽查产生纠纷后协助童三红出钱平事。
因为涉案人数众多,仙桃市法院对童三红涉黑案进行了分案处理。今年6月18日,仙桃市法院先行对同案51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10月19日至10月24日,童三红等另外24名被告人在仙桃市法院受审。按照检方指控,屠管办和九珠公司及其乡镇分公司开展稽查、殴打商贩、扣押商贩销售的外埠肉及冷链车等行为均是受童三红组织和指示,但庭审中童三红对此予以否认,作为第二被告的陈艳雄也当庭表示,屠管办开展稽查执法并非为了童三红。
庭审结束不到一个月后,仙桃市法院对童三红案一审宣判,此前受审的51人也同日领到判决。检方指控童三红的多项罪名中,仅故意毁坏财物罪未予认定,童三红数罪并罚获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陈艳雄被认定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以及受贿罪,获刑9年,并处罚金25万元;王坤被判处6年半。其他九珠公司负责人、员工及乡镇分公司经理、员工刑期从2年到4年半不等。
259次执法被认定为强迫交易?
仙桃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3年至2018年间,在童三红的组织下,陈艳雄、王坤指挥屠管办稽查人员,九珠公司原副总经理唐柏枝、严泽洪指挥九珠公司下属各乡镇分公司的经理,以稽查私屠滥宰为名,先后在仙桃城区各菜市场等处开展稽查,在没有履行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收缴猪肉商贩销售的外埠猪肉等肉制品259次,打伤多人,逼迫猪肉商贩到九珠公司购进猪肉。检方指控的这259次强迫交易既有发生在城区,也有在13个乡镇分公司。一审法院共认定了214次强迫交易。
起诉书称,2014年底到2015年12月,童三红为逼迫猪肉商贩从九珠公司购进猪肉,组织屠管办工作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对猪肉商贩实施非法拘禁,其中仙桃市彭场镇汪洲村的一猪肉商户,在被稽查后又被带至仙桃城区保安公司非法拘禁五六个小时,该商户被迫缴纳3000元罚款后,王坤等人才允许他们离开。这起事件与另一起类似的事件被法院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017年1月,九珠公司沙湖分公司经理戚永良与到宰场进肉的商贩发生争执,戚永良雇用在宰场维护秩序的郑义见状上前殴打商贩,被围观群众拉开后又回家取回一把砍刀,在宰场门前将正要离开的商贩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后在童三红授意下,赔偿商户12.3万元。这起事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法院最终认定的寻衅滋事罪与九珠乡镇分公司开展稽查时与商户的冲突有关;敲诈勒索罪则是在2013年至2015年间,九珠公司胡场、彭场分公司在开展稽查的过程中,多次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收缴经营户的肉品,并对经营户“罚款”或收取管理费1.2万元。
从上述表述中不难看出,这些犯罪事实都被认定是在童三红的组织、授意下,在屠管办开展的稽查执法中发生的。作为九珠公司这样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童三红何以能指使作为监管部门的屠管办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法?
为了加强对全市畜禽屠宰的管理,仙桃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于1999年成立,为国家事业单位,与仙桃食品总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在此之前的199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要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在“定点屠宰”的要求下,生猪贩子不能再自行宰猪,而是要把生猪拉到定点屠宰点(场)宰杀。因此,各地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工作。
2000年前后,仙桃食品总公司启动改制并更名九珠公司。2002年4月11日,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决定将市屠管办与已改制的市食品总公司分离,九珠公司和屠管办告别了名义上“一家人”的状态。
刘铭(化名)是九珠公司总经理,1983年左右进入食品行业工作,先后在下面乡镇和城区的食品公司工作,仙桃食品总公司改制后他于2004年担任公司副总。
仙桃市屠管办此后又历经数次机构调整,2014年2月从仙桃市商务局转入仙桃市农业局。2018年4月,仙桃市进行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组建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农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三分局就是原来的屠管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在隶属商务局时期,陈艳雄曾任屠管办副主任,主任另有其人;到农业局时期,陈艳雄仍担任屠管办副主任,但实际主持工作;2018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他担任副局长。王坤也在屠管办工作多年,后担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副局长。
资料显示,仙桃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兼屠管办主任沈文静曾介绍,2009年之前,因为屠管办稽查人手不足,加之企业也反映市场上私屠滥宰的情况,市里同意商务局加派屠管办稽查力量。之后屠管办就让九珠公司及当地另一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绿生公司推荐人员协助稽查。因为屠管办经费紧张,这些协管员的工资由公司自行承担。
2013年8月到2014年9月间,仙桃市屠管办又从保安公司聘请了8个人进行协管。上述仙桃市的干部称,屠管办隶属商务局时期,请了保安公司执法,“这块没有经费,是九珠出的钱”。
刘铭也确认,屠管办聘请保安公司,九珠公司出了经费,“稽查费用一直是这样合作,由九珠和绿生公司分摊。”不过刘铭说,九珠公司具体出了多少费用他并不清楚,“童三红有一些钱不走公司的账,在资金管理方面比较随意。”从法院查明的情况看,屠管办聘请保安公司稽查期间,童三红共出资57.2万元。
而由九珠公司和绿生公司分摊的稽查费用,此前有部分被检方指控为敲诈勒索。起诉书提道,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间,童三红以仙桃市屠管办稽查队开展稽查需要开支为由,逼迫绿生公司和商贩张广(化名)共同承担稽查开支,后绿生公司被迫采取现金、转账等方式共计交给童三红19万元,童将这笔钱支付给屠管办用于日常开支。仙桃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张广向童三红缴纳了费用,也无法证明童三红对绿生公司负责人采取了威胁、恐吓等行为,法院对上述敲诈勒索的指控未予认定。
童义红是九珠公司小股东,但他表示自己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从市食品公司沿袭而来,九珠公司就一直有出钱给屠管办的传统,而且此前市政府也有这方面的要求。本身两家关系就很紧密,正好屠管办在搞稽查,而九珠公司作为正规屠宰企业是会受益的。”童义红说,这因此造成了一个误区,好像屠管办进行稽查执法就是为了九珠公司。
2014年11月,仙桃市改革办完成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8月底屠管办与保安公司解聘后,对生猪定点屠宰及城区肉品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屠管办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由于执法力量薄弱,市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报告建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食药监局、屠管办、公安局及定点屠宰企业(九珠、绿生)参加的肉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实行联合执法,负责生猪屠宰、外埠肉规范管理等工作。
陈艳雄交代,屠管办与保安公司不再合作后,童三红曾向市政府反映市场上私屠滥宰的肉太多,导致市民吃不上“放心肉”,也间接影响企业经营,市政府因此组织市场调研,调研认为还是要搞稽查,并建议组建一支协管员队伍。
九珠公司为屠管办提供经费和协管员支持,看上去是“双赢”。童义红说,一方面,屠管办让九珠公司员工协助执法,员工可以举报市场上的私屠滥宰行为,协助管理,市场秩序会好一些;另一方面,市场上买卖私宰肉的少了,就会到九珠公司来买肉。
虽然出钱出人,但对于检方指控的强迫交易等具体犯罪事实,童三红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或称自己没管那么具体。辩护律师也认为,九珠公司因历史和客观原因对政府稽查活动提供支持,支持的是合法稽查活动,在案没有证据证明九珠公司推动或指使行政部门对合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稽查。
陈艳雄的妻子鄢文利转述,庭审中陈艳雄被问到与九珠公司的关系,“他说我是执法单位,九珠是企业,我还听它指挥啊?”鄢文利同时表示,当年上级部门决定招纳协管员,并不是陈艳雄一人可左右的,屠管办执法是为了全市市民,也不是为了童三红。
被害人有违法违规运销外地不合格肉品行为
一审判决以被害人张广、邓宝宏兄弟、印海桃、颜昌信(均为化名)等人的陈述作为证据,然而作出这些陈述的所谓“被害人”,其本身就有违法违规运销外地不合格肉品行为。据多位知情人表示,“被害人”张广在运输肉品过程中脱离冷链环节。“被害人”邓宝宏兄弟在非洲猪瘟期间为赚取巨额差价,多次将疫区肉品运往仙桃市场销售。在仙桃东出口被防疫人员拦截后,贿赂工作人员未遂后强行冲卡,仙桃非洲猪瘟疫情大爆发。“被害人”印海桃、颜昌信等人因长期屠宰病死猪被法院判刑,出狱后,还在偷偷摸摸从事偷宰来源不明的生猪。被告家属表示,我们的辩护律师在一审时要求法庭当庭播放部分内容互相矛盾或违规、违法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但法庭在没有做任何合理解释的情况下直接拒绝播放,也未对全案笔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展任何审查,并将这些言词证据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
作为协管员的屠宰场员工
涉嫌强迫交易的13个乡镇分公司中,发生次数较多、收缴猪肉价值最高的是九珠公司胡场分公司。起诉书显示,2014年到2017年间,胡场分公司经理李必化先后指使多人在胡场镇菜场开展稽查,随意收缴猪肉商贩曹雪健(化名)等人销售的非九珠公司的猪肉,共实施强迫交易30次,收缴猪肉1180多斤,价值1.8万余元。法院最终认定胡场分公司开展非法稽查共17次,没有认定收缴猪肉的斤数和价值。
67岁的曹雪健和两个儿子在仙桃市胡场镇经营一家菜肉超市,超市2014年开张。曹雪健告诉财新记者,一开始自己也从胡场宰场(即九珠公司胡场分公司)进肉,但售价比其他商户便宜,他因此遭到胡场宰场经理警告,“你再这么卖就不要在我这里进肉了”。
胡场宰场不给进肉,曹雪健就去了城区,这才发现城区猪肉的价格要比乡镇便宜。“于是我就每天开车去城区进肉,胡场宰场的人就每天都派人来收。”
曹雪健说,政府的人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是看猪肉的证章是否齐全、有没有合格的检疫证,但是宰场的人只要发现不是他们的猪肉就会没收,还要罚款。
2016年3月1日,曹雪健采购城区九珠公司和绿生公司的生猪产品,被胡场分公司没收。7月11日,他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询问政府自己有没有自由采购其他公司生猪产品的权利,只能在胡场宰场进肉有何政策依据;胡场宰场属私人承包,有无执法权和没收猪肉的权力,并且要求赔偿其相应损失。
不止胡场镇,从起诉书来看,发生在乡镇的强迫交易基本都是九珠公司的各乡镇分公司经理伙同或指使员工开展稽查,收走的也都是非九珠分公司的肉。
当年8月16日,仙桃市农业局给了曹雪健答复,一份名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办理部门为“市屠管办”的文件对此作了记载:“您可以自由选择屠宰企业购进肉品,可以从当地屠宰场,也可以从城区九珠公司、绿生公司进肉。但是从城区九珠或绿生公司进肉必须是冷鲜肉,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冷链运输、冷链销售规定,全程不得脱离冷链环节。您必须要自己配备冷藏车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进肉,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如果达不到此标准,相关执法部门有权对进购肉品进行查处。”
九珠公司刘铭表示,对于乡镇商户不能到城区进肉,是原本九珠和绿生公司的一个约定,“当时仙桃市引进绿生公司时有一个规定,它不向仙桃市场销售。后来随着市场变化,绿生也在仙桃销售了。再后来绿生和九珠就有个约定,绿生的肉不下乡,我们九珠城区的肉也不下乡,不去冲击乡镇市场,乡镇也不能进城。”刘铭说,这些规定和约定无法摆在台面上说,类似于“君子协定”。
资料显示,绿生公司负责人曾对警方称,2006年前后绿生公司也想进入乡镇市场,当时仙桃市屠管办的主任明确说不准绿生公司的肉卖到乡镇;如果商贩批发绿生的猪肉到乡镇去卖,都被稽查队收缴。这些事情发生在屠管办第一任主任期间,后来屠管办主任换人,依旧未允许绿生的猪肉下乡销售。
笔者注意到,第一任和第二任屠管办主任不是陈艳雄。对于曹雪健有关胡场宰场是否有权没收猪肉的质疑,屠管办在《意见书》的表述是:“胡场屠宰场没有执法权,更没有权力没收您的生猪肉品。他们平时对私屠滥宰的打击是在协助市屠管办进行执法管理。如果他们发现有私屠滥宰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上述部门正式执法人员到场,方可开展执法。”
九珠公司在市内15个乡镇分别设有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为B类屠宰企业。
九珠公司协助屠管办稽查执法以来,屠管办每年会给九珠乡镇分公司的人员办理屠宰协管员证。至于屠管办是从何时开始发证,多个采访对象表示已不记得准确时间,但“应该在童三红任董事长前就已存在”。
2012年到2015年间任九珠公司通海口镇分公司经理的刘刚是此案中先行受审的51名被告之一,因犯强迫交易罪获刑一年半,在判决结果作出前,他一直处于取保状态。刘刚告诉财新记者,九珠乡镇分公司的员工协助屠管办执法有一个执法证,最早是由湖北省法制办发放,后来则是市屠管办发放,屠管办每年让乡镇分公司往上报名。“每个镇报两到三个,大一点的镇四五个,就把身份信息、有没有犯罪记录这些信息报上去,先给总公司,然后交给屠管办审核,审核过了就会发协管员证。”刘刚说,上报的协管员名单,总公司也会进行审核,但主要以分公司报的名单为准,总公司只是一个中间站。
刘刚展示了他的四张协管证。最早的一张发证日期为2012年5月6日,执法类型为“屠宰执法”,证件背后注明“仅限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最晚的发证日期是2016年9月1日,名为“仙桃市屠宰协管员证”,并写着“不能独立执法,否则后果自负”。
陈艳雄的妻子鄢文利说,对于屠管办稽查执法的案件,陈艳雄不是每一起都知情、参与了;工作人员出去执法时陈艳雄都会强调要有序执法,不能打人骂人,“包括对协管员的管理也是,跟他们强调有执法人员在场才能配合,不能单独执法”。
但从曹雪健的遭遇中也能看出,这些乡镇分公司的协管员不乏有单独稽查执法的情况。在刘刚看来,乡镇协管员有时单独执法也是无奈之举。“我们一般是接到举报,卖肉的人告诉我们,有人搞了死猪要到市场上卖,我当经理时就会派员工去看。”
对于为何不上报屠管办,由屠管办派人执法,刘刚说,因为私屠滥宰的情况时有发生,“最开始说联合执法,多个部门参与,但是这个行业特殊,宰猪都是在半夜,经常要凌晨1点到早上8点去查。这不在机关的工作时间内。”
客观来说,屠管办要在乡镇稽查私屠滥宰,也确实离不开这些乡镇分公司的协助,他们在接触商户、获取线索方面有优势。“这些员工如果发现有私屠滥宰可以举报,即使是普通公民也可以这样做,但后面就是搞偏了,错就错在他们自己去执法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仙桃市官员认为,九珠乡镇分公司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监管模式很难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有违法的情况、有过头的地方”。
根据仙桃市机构职能划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监管由市食药监局负责,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也就是说,屠管办的稽查执法针对生猪贩子的私屠滥宰行为,集中在运输、储存等环节,无权到市场上对私宰肉和外埠肉进行收缴。
对于九珠乡镇分公司参与稽查执法,童三红是否知情,多位九珠公司员工表示,总公司与乡镇分公司的关系相对松散,类似于承包关系,分公司每个月向总公司递交财务报表,每年上缴厂房费用、管理费用等;总公司会针对安全检查、制度管理等到分公司检查。“员工出去配合执法,分公司的经理会知道,但是总公司不一定知道,如果出了很大的事情可能会知道。屠管办发协管证,分公司大多会直接跟屠管办联系。”九珠公司胡场分公司现在的负责人叶建国说。
争议受害人
从判决看,张广(化名)是九珠公司强迫交易的最大受害人之一。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为打压这位冷鲜肉批发商,在童三红的指示下,陈艳雄安排王坤带领九珠公司员工和屠管办工作人员等多人连续在仙桃城区老农贸市场和共青路、交通路、健康路菜市场,以稽查私屠滥宰为名,针对张广销售的冷鲜肉开展非法稽查46次,收缴猪肉商贩从张广处购进的外埠冷鲜肉75边、已分割猪肉2465.33斤。
张广从事屠宰行业多年,2008年开始经营外埠肉生意。“大概从2013年开始,他们每天都收我的肉。”张广表示,这些年自己损失巨大,最为严重的一次,连车带肉都被没收了。
这次连车带肉的没收,原本体现在检方指控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起诉书称,2014年1月12日,王坤、魏力等人按照童三红的意志,在陈艳雄的安排下对张广进行打击报复。当日23时许,王坤等人在仙桃汉江大桥下桥处将张广运输猪肉的货车拦截,并强行将货车上价值2.9万余元的猪肉销毁,将该辆价值4万余元的货车强行扣押,致使张广财产损失6.2万余元。2016年3月,王坤、魏力等人经陈艳雄同意后,将已近报废的货车归还给张广。不过法院对故意毁坏财物的指控未予认定,仍将其作为强迫交易罪的一部分。
至于为何会被屠管办稽查收肉,张广猜测,可能是因为其冷鲜肉脱离了冷链环节。张广表示,从做外埠肉起自己都是从外地大公司进货,证章齐全,但最开始没有用冷链车运输,而是用的运白条肉的普通货车,货车是对标武汉做的,车里可以直接挂白条肉,肉也不完全是冷鲜肉,“厂家可以按照我们的要求做,既可以做冷鲜又可以做热鲜”张广说,如果没有冷链保证,长途运输可能会导致肉品变质。
生猪屠宰领域有一些基本概念,如冷鲜肉和热鲜肉、本地肉和外埠肉。冷鲜肉又叫排酸肉,是指宰杀后的畜胴体迅速冷却,使温度降到0—4摄氏度,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分销过程中始终保持这一温度冷藏的生鲜肉。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进入市场、超市销售的冷鲜生猪分割肉品,经营过程不得脱离冷链环境。
外埠肉则是由异地生产加工的肉品,不少地方对外埠肉进入本地销售有限制性规定,如屠宰企业本身有跨区域销售的资质,需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取得相关证照,全程冷链运输销售等。仙桃市多部门于2013年联合出台的一份文件要求,进入仙桃的外埠肉品,必须是经过冷却、冷冻或冷藏措施后的冷鲜肉品,外埠冷鲜肉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固定场所销售,并存放在冷鲜肉销售专柜中,严禁将冷鲜肉批发给零售商摆放在肉案上销售,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温度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即0—4摄氏度)。
据多位知情人透露,正是因为以上规定,因为他用没有冷藏设备的普通货车直接运肉,屠管办才合理合规执法。据鄢文利转述,陈艳雄在庭上辩解称,当时之所以扣车是因为张广用普通货车运送冷鲜肉,扣押张广的车是时任屠管办主任安排的,且有警察参与执法,后货车开到屠管办,又停放到九珠彭场分公司的院内,张广一直不来领,因为一旦承认肉是自己的可能要面临罚款。“车不是我扣的,而且是张广不来开车,车的损坏是自然发生的损失。”陈艳雄说。
辩护律师也提出,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张广依规办理了必要的外埠猪肉销售备案手续,其销售外埠肉的行为应被视为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屠管办工作人员王坤等作为负有法定稽查职责的人员,有理由、也必须对张广所运送的猪肉进行行政稽查,扣押张广外埠猪肉和车辆的行为也属于行政执法的必要措施。
童义红则提到,张广因此前涉嫌组织人砍伤执法人员而不敢露面领车,致使货车停放两年后损坏。2014年1月7日,仙桃市屠管办曾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一份报告,描述当天执法人员拟当场暂扣肉品,司机离开现场时,扬言打电话让张广派人来弄死执法人员,之后有6名男青年到场砍伤了5名执法队员。
此前仙桃市农业局给曹雪健的信访回复中,也提及到城区进肉需要冷链运输和销售。
在数起罪名中,另一起较为典型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9月18日,屠管办在仙桃城区老农贸市场稽查执法时,王坤以在一冷链车驾驶室内发现一张疑似疫区的检疫证为由,扣押了68头冷鲜肉,次日待该冷鲜肉的检疫证过有效期后放行,但68头猪肉已发臭,造成货主财产损失约11万元。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至11月间,类似拦截、扣押冷链车的事件共有三次,冷链车分别来自鄂州润康肉食品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鄂州润康”)和河南驻马店市鑫长源食品有限公司。
笔者了解到,鄂州润康与仙桃农贸市场上的猪肉批发商有长期合作,他们向批发商出售鲜猪肉,再由批发商贩卖给个体肉贩。该公司负责人邓宝兄弟曾对警方表示,2018年9月19日凌晨1点左右,执法人员以这批猪肉要化验检查为由扣了肉,但检查结果并没有告知他们。这名负责人说,这批猪肉是合格猪肉,有正规手续票据,当时查验时司机也提供给了执法人员。
对此陈艳雄表示,几次扣押冷链车和冷鲜肉,是因为当时非洲猪瘟肆虐,有些外埠肉从河南疫区过来,而且检查发现肉的检疫合格证和出厂日期不符或者证件不齐全。甚至有一次,一辆疑似来自疫区的冷链车在高速收费站接受检查时冲卡跑了。9月19日那次扣押后,当时屠管办的几人经过一番讨论,翻阅法律书籍,没有找到合适处罚的依据,因此将车放行。
2018年8月中国首次发现非洲猪瘟,河南等地相继确诊疫情。为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仙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0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对进入仙桃的外来肉品在进入市场批发、零售前,一律先到市农业局指定地点接受集中查验。在此之前,仙桃市农业局就安排人员在高速公路路口值守,以检查有无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
笔者了解到,和张广类似,不少童三红涉黑案的受害人均表示自己长期受屠管办、九珠公司打压,损失巨大。但另一方面,数名被告人及其家属、辩护律师则认为,几乎在每起强迫交易的指控中,受害人之所以被稽查执法,是因为他们先实施了未全程冷链销售冷鲜肉、销售未备案外埠肉、销售私屠滥宰“白条肉”等行为,甚至有几人是长期违规拉肉,因此理应被处理,屠管办在执法中的问题只能算作违规行为或者行政瑕疵。不过对于上述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律师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垄断与否值得商榷
仙桃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童三红组织、指使仙桃市屠管办开展稽查,打击不在九珠公司进肉的商户,最终目的是控制仙桃城乡猪肉市场,“以童三红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仙桃城乡的猪肉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殴打、伤害猪肉销售市场的从业人员,查扣猪肉,强拦运肉车辆,干扰、破坏猪肉商贩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已经对仙桃的猪肉销售市场形成了垄断”。
2008年11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规定,大力推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屠宰,减少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数量,武汉城区设2—4个屠宰厂,其他市(州)城区设1—2个屠宰厂,县(市)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设1个屠宰厂(场)。
2013年11月,仙桃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做过一份关于仙桃生猪屠宰市场的调查报告,根据湖北省规定和仙桃相关规划,建议减少屠宰企业数量、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城区两家A类屠宰企业进行行业整合。
从这些规定和建议来看,生猪屠宰本身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童三红家属表示,九珠公司既没有垄断仙桃市猪肉市场的目的性,也不具备垄断猪肉市场的实际结果,仙桃市猪肉市场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销售生产企业或外埠猪肉商贩主导市场供应,仙桃市外埠肉商贩有8家,每天运猪肉到城区大约350头左右,市农业局有备案登记明细。农业农村局销售市场份额登记备案统计:2002年以前九珠公司作为地域性唯一一家国营屠宰企业拥有市场100%份额,是国有企业拥有主导市场的体现,2002年改制后,九珠公司成为一家民营企业,城区市场份额在竞争中逐年减少,其实年平均值为:九珠公司30%,绿生公司30%,外埠猪肉40%,并且长年保持此比例状态,直至今日九珠公司市场占比也只是在30%左右徘徊,真实可查的数据显示九珠没有构成垄断。
在2013年4月23日仙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仙桃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预工委主任做过一个关于商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也提到群众对该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后,垄断经营、少数人把持市场、中间环节牟取暴利、肉价长期高于周边地区等现象表示不满,“许多群众说,仙桃有一大怪,不管生猪收购价如何大跌,猪肉零售价总是以高价贩卖”。
但刘铭表示,九珠公司因为肉价的问题接受过很多部门的监督,后来都证明不是由九珠操纵,“仙桃市场上没断过冷鲜肉,一直有外埠肉经营,我们价格太高肯定没人要。到老百姓手中的肉价也不是我们能掌控的,我们只是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由商户自行定价,有时候他们也会低价进肉高价卖出。”
九珠公司被诟病垄断,也与一次屠宰模式的改革有关。自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后,生猪屠宰一直实行定点屠宰模式。在此基础上,仙桃的生猪屠宰模式在2012年改为“自筹资金、自购生猪、自主经营”。原来的模式下,生猪贩子拉生猪到屠宰场宰杀,然后自己拖肉到市场上卖,屠宰场主要是委托加工和代宰;模式调整后,各乡镇的屠宰场自行统一进购生猪、自行宰杀,猪肉商贩只能在屠宰场进肉,不允许自己进生猪,也不许私自宰杀。这一年出台的《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提道,鼓励和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开展自主品牌经营。
2012年童三红担任九珠公司董事长,他上任后启动了九珠乡镇分公司屠宰模式的改革。
起诉书指控,2013年初,童三红组织九珠各乡镇分公司经理开会,提出取消传统的“代宰”业务,推行自主经营模式,以便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确保自主经营模式取得效果,童三红要求九珠城区肉联厂及乡镇分公司对各地猪肉销售市场加强控制。
九珠乡镇分公司的这场改革引来了不少屠工的上访和举报。上述2013年仙桃市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出具的报告中提道,仙桃屠宰市场上两类矛盾突出,其中之一是国家实行定点屠宰后,屠工的利益环节从原先收购活猪、出售猪肉两个环节减少为只有销售猪肉一个环节,收购活猪的利润改由定点屠宰企业获得,于是一些屠工指责九珠公司垄断市场,他们要求恢复屠工购猪、定点企业代宰、屠工销售的模式。
针对这些举报信息,九珠公司曾向有关部门做过解释。笔者获得的一份九珠公司盖章、落款日期为2014年5月23日的报告称,经营模式改革是生猪屠宰行业实行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必要要求,而且能够提高效率、减少安全隐患,“因为个体屠户每人每天只杀一头生猪或几人杀一头猪,大都就近在农户或小养殖场购买,由于量小,很多生猪难以保证质量,产地检疫、耳标等都不能保证”。
九珠方面认为,仙桃市猪肉市场一直呈现三足鼎立之势,外埠肉已有多个品牌进入仙桃城区市场并且经营多年。辩护律师则提到,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猪肉生产和销售环节实行垄断式经营,九珠公司作为仙桃当地规模最大的屠宰企业,经过行政审批获得资质,本身就合法获得了当地市场的优势地位,“即使出现了因其他猪肉生产商、销售商被稽查,从而使得九珠公司猪肉销量上升、市场占有率扩大、获益增加的情况,这也是行政部门在对非法屠宰、销售活动进行打击后,九珠公司因居于市场优势地位所必然产生的客观结果”。
一直没捋顺的关系
“关于稽查的事情我们也讨论过,我问他这个东西要不要紧,他说一直在做,也不是他当了董事长才做的,肯定没事。”童义红表示,自己曾因稽查的问题提醒过童三红,“我说市场上都误解是你搞这个事情,我哥说,那是因为树大招风,有人眼红。”他认为童三红文化水平不高,做事雷厉风行,这种行事风格的另一面是经常有不严谨的地方。刘铭在接受采访时也多次提到了童三红用钱比较随意。
在童三红涉及的罪名中,还有一项行贿罪,其中涉及童三红低价出售了一辆别克商务车给陈艳雄。
据童义红称,这辆车属于九珠公司所有,已经开了几年,当时陈艳雄说自己有朋友要买,童三红说车闲着也是闲着,就要了两万元钱。实际上,这辆车后来过户给了陈艳雄的一个亲戚,平常是陈艳雄妻子鄢文利开。鄢文利表示,陈艳雄是在2017年12月买下这辆车,当时正好自己驾照到手,之所以说是朋友要买,是因为“怕童三红便宜卖”。鄢文利认为,车是旧车,本来是九珠运输鸡蛋的车,而且发生几次事故,本来就只值两万块。
笔者了解到,童三红和陈艳雄在法庭上都承认有两万元钱买车的事实。辩护律师认为,一方面陈艳雄给过购车款,另一方面车非童三红个人所有,即便构成行贿也是单位行贿,不是个人行为。律师同时对该车的10.5万余元评估价提出质疑。这辆涉案的别克车原是九珠公司在2011年11月26日购买的,价税合计32.1万元。对于辩护意见,法院认定,童三红为控制仙桃猪肉市场以组织领导身份实施行贿行为,并非九珠公司实施犯罪,因此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陈艳雄收受童三红的财物价值8.5万余元,已构成行贿受贿。
对于九珠提供的稽查费用去处,鄢文利说,有的是入了屠管办财务的账,也有的陈艳雄拿给手下的人发了补助。童义红提及,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列出了一些费用,有九珠公司为屠管办工作人员报销的宵夜费用等。笔者获悉,九珠公司员工确曾为稽查人员的车辆、饮料、香烟费用向九珠申请过报销,童三红签字同意,这些报销单上的金额多的几千元,少则几百元。
自2018年底童三红及九珠公司员工被抓后,九珠公司目前已处于瘫痪状态。
这起案件改变的不止九珠公司一方。熟悉仙桃市农业领域工作的一位干部表示,现在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也就是之前的屠管办还正常开展工作,但已经没有协管员了,屠管办稽查私屠滥宰主要靠举报,有线索工作人员就去查实,如果需要执法会跟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进行。“以前屠管办法律意识不太强,有越界行为,是有它的历史背景,这次案件一出也有了惨痛教训,还是没有处理好官与商的亲清关系,尤其是企业改制以来,九珠理应是被监管对象,屠管办是管理者,这个关系没处理好,至少界限没划清楚。”
刘铭在仙桃市食品总公司和九珠公司工作了近40年,因为未分管过乡镇公司业务而逃过一劫。谈及现状,刘铭忍不住感慨,一家老企业背后有过很多人的努力,发展到现在成了“犯罪组织”,和很多老员工一样,他觉得即使九珠和童三红有错,都是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我们所有人还是相信法律,觉得法律会给九珠一个公正的判决”刘铭表示。

一叶孤舟闯天下 发表于 2022-3-31 17:37:11

心随我动2二零23 发表于 2022-3-31 10:03
贪污腐败

涉黑

高山流水8 发表于 2022-4-1 07:35:37

既然是刑事判决书,那肯定是犯法了,一多半是涉黑了

nineheads 发表于 2022-4-2 11:46:23

93年,我毕业分配,到了国营九珠蛋厂,
觉得很腐败,

不过,国营单位,我认为,都哪个样,
就裸辞了,
到广东打工。

saaaa 发表于 2022-4-2 17:47:19

什么情况啊?差点去九珠做工的这样还有机会吗?别人的工资能结算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2-4-2 18:40:23

nineheads 发表于 2022-4-2 11:46
93年,我毕业分配,到了国营九珠蛋厂,
觉得很腐败,


蛋厂给你买15年社保了吗

83老兵 发表于 2022-4-2 19:13:42

对与错 发表于 2022-4-2 18:40
蛋厂给你买15年社保了吗

公积金,退休时,可以有20万元,如果混到副处级(含非领导),就是死了,还可以有18万元以上的各种待遇留给儿女。这就是为什么拼命都要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同公务员,

83老兵 发表于 2022-4-2 19:14:32

nineheads 发表于 2022-4-2 11:46
93年,我毕业分配,到了国营九珠蛋厂,
觉得很腐败,



你后悔过没有

83老兵 发表于 2022-4-2 19:17:28

saaaa 发表于 2022-4-2 17:47
什么情况啊?差点去九珠做工的这样还有机会吗?别人的工资能结算吗?

怎么能不结算呢!发通告的目的,就是告知,只要它单位欠你钱,你去登记,便于清偿债务,

zg_ww 发表于 2022-4-2 19:20:51

熠熠生辉 发表于 2022-3-31 09:58
破产?

你们没看到予以没收?债权债务扎差,多余拍卖缴库。

对与错 发表于 2022-4-2 21:41:52

83老兵 发表于 2022-4-2 19:13
公积金,退休时,可以有20万元,如果混到副处级(含非领导),就是死了,还可以有18万元以上的各种待遇留 ...

公积金应该高于这个数吧

nineheads 发表于 2022-4-3 09:46:54

83老兵 发表于 2022-4-2 19:14
你后悔过没有

不好悔。
不公平,是明着规定来的。
举个栗子,
如有利益,就按工龄来。
比如年终,老员工提着沉沉甸甸的物品,往家拿,
没什么,别人做了贡献的。

可是,如果要承担责任,
就要人均。比如说,厂里有什么事,
大家要共度难关了,就要按人均。
领导这样说:本来人均呢,要每人100元。
但你刚毕业嘛,全部扣光也不好,
给你照顾,厂你为你考虑,
给你分2个月,从工资里扣。

那时,还有分房什么的。
刚毕业分配进去的,
更是什么都不要指望。

所以,我没什么后悔的。
当然,如果我会钻营,
是另一个场景。


对与错 发表于 2022-4-3 17:05:27

nineheads 发表于 2022-4-3 09:46
不好悔。
不公平,是明着规定来的。
举个栗子,

我觉得凭你当时的学历,分到这个厂真的有点冤,你裸辞的时候给你补偿了什么

月哥 发表于 2022-4-4 08:30:36

处理了肉霸,还有面霸,水霸,谁来管管乡镇的自来水,比如麻港,平均3-4年就要换一次水表,换一次就收个5-600,不换就不给水你用吗还有每月5元的固定座吨费,乡镇的水费本来就已经涨到3块一顿了

对与错 发表于 2022-4-4 08:37:23

月哥 发表于 2022-4-4 08:30
处理了肉霸,还有面霸,水霸,谁来管管乡镇的自来水,比如麻港,平均3-4年就要换一次水表,换一次就收个5-6 ...

是的,我妈那里一样,每隔几年又交钱换表改道,每次500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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