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0)鄂9004刑初1号、(2021)鄂96刑终19号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追缴童三红等24人违法所得,需对被执行人童三红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现已查明被执行人童三红持有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8.77%的股权。 为妥善处置上述股权,须查清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状况,核实债权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决定成立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并指定了清算组成员(成员名单附后)。 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15日前,向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杂坝村食品工业园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3000;联系电话:0728-823715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附:清算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俊 市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
成 员:贺德元 干河街道办事处工业战线党总支书记
黄 炜 市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资产管理科科长
朱利华 干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经管会计
林 莉 市司法局科员
毛中华 湖北天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齐志 湖北天沔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利芳 湖北龙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业林 仙桃洪信达会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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