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写这篇短文,心里其实挺纠结的,因为我多年来对纸媒都有一种亲切感,对那些辛勤工作的编辑们总是高看一眼。归根结底,那就是一种情深义重的感受啊! 可是我不能因为权利被公然侵犯,还没一点觉醒的意识。 缘起为一个几万分之一的偶然。那天,一时兴起,我开始浏览很久没有登录的某旧书网。这个旧书网上的书籍,是可以用与“浩瀚”相关的事物来形容的。 无边浩渺中,我居然看到了一部书的书名:《搅动生活之水》。心中一惊:怎么跟我的拙作一样的书名?定睛一看书籍的作者署名,那不就是自己的名字吗? 奇了怪了,我连自己的书籍模样都认不出来了吗? 我的原著书籍是32开本,盗版书开本比较大,封面图案设计也不一样,连名字都变成了手写体。它们怎么能是一样的? 我马上意识到:我的书籍被盗版发行了! 继续翻看,不仅仅是纸质版,而且还有电子版供读者下载。我知道,电子版下载是要收费的。 我何其幸运?在那么多疑惑下,在那么一种有被人赏识的感觉之中,应该有的愤怒情绪犹如落叶被秋风席卷一样,早已不见了踪影。 多年来,当我曾经发在某些文史杂志类上的文章,被知网等网站录去提供给那些需要付不菲费用下载的硕士博士们时,我不仅没有感受到本该有的个人权利被侵犯,反而看着一篇文章数额达几百的下载量,看着一篇文章十多次被引用量,甚至有几分沾沾自喜。 多年来,当我发在网上的文章被全国几十家报刊杂志“无偿”使用,有的一篇文章甚至有十多家报纸登载,我同样还是在沾沾自喜。 直到有一天我电话联系那些登载我文章的纸媒时,才发现,人家根本不愿意理你。有说需要汇报给领导进行处理的,有说等着的,有当时就拒绝打款并找出一些不成立的理由的,更有无法联系上的。 想了想,纸媒这些年生存的确很难。算了吧,还要什么稿费呢?人家用你的稿,也算是看得起你了!所以,当网上有人吐槽纸媒不给稿费时,我还劝人家哩,稿费算啥?体现文章的价值不就行了! 想了想,自己不还得感谢纸媒?近四十年来,它们不断让我的作品能够与读者见面。特别是从前那些热情而又真诚的编辑,让我至今难忘。因为有他们以“矮子里拔长子”的眼光,我并不成熟的作品才得以问世。我备受鼓舞,就这样得以延续文学梦想。 可是,这些纸媒和编辑,还是原来那样的吗? 不敢大言自己的作品成熟,相信自己一天天在进步。 居然发现纸媒没有以前那么好上了。这样说也不准确,应该是自己投的稿再很难上纸媒了,而自己发在网上的文章,却总是被那么多纸媒编辑“慧眼识珠”,轻而易举就弄到了纸媒上。 我都不明白,这种情况是可喜还是可悲? 十多年前,我转向重点写时评那阵,某知名都市报用了我一篇稿件。三个月不见稿费,我忍不住去信询问,稿费是寄来了,可是人家再也不用我的稿了。我知道,我后来的很多时评都比当初的时评要好,可就是不再能够上稿。 时评是纸媒的眼睛,需要有时效性的作品,针对性也强,关系稿应该用得相对少。它尚且如此,其它种类文章的投稿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对于90%以上的作者而言,写作就是一种自娱自乐的事情。想通了就好! 但是,对于已经发纸媒上的作品,尽管它不是通过投稿而被采用的,你还要沾沾自喜,沉浸在那种虚幻的荣誉感中吗? 我问自己:这是不是很幼稚,甚至可悲? 我决定给与出版社合作的文化公司主编打一个电话,问问自己的书籍被盗版的情况。电话打过去,人家不接听。我知道,他们不会理睬我了! 我原来的意思,只是再想做一回阿Q ,让他们寄来样书就行了,并不想去兴师问罪,追究什么责任。因为,网上售卖的盗版书籍,在我下单购买时,已经被人迅速作了下架处理。现在,我最基本的愿望可能无法实现。 看来,确有必要表示一下愤怒,做一下力所能及的反抗。当他们还没有觉得自己尴尬的时候,我已经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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