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参与围标的企业与提供帮助的评委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且影响了市场公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遂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涉案企业与评委给予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建专班立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杜某处以罚款3000元,对参与围标公司分别处以罚款50000元,对易某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处以罚款5000元并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目前,所有罚款已经全面收缴到位。
同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健全线索移送,全覆盖项目排查,健全全链条闭环机制,立案查处8起问题,清缴资金18.14万元。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保障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活动,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之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