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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张某将2件羊绒大衣交由仙桃某洗衣公司干洗。取衣时,张某发现驼色羊绒大衣褪色明显、红色羊绒大衣下摆有细微破损,故而拒绝取回,并要求洗衣公司赔偿。经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次调解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遂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令洗衣公司赔偿损失3000元,误工费1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新云主动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庭前调解未能成功。我的驼色羊绒大衣本来是新的,被你们洗得褪了色,红色羊绒大衣也破损,新衣变旧衣。我们严格按照衣物上的洗涤标示进行清洗,洗衣服务没有问题。
庭审中,洗衣公司自认,红色羊绒大衣上的细微破损确因其清洗造成,愿意按行业标准赔偿,但认为驼色羊绒大衣褪色系因衣服自然老化造成。双方因此展开激烈“交锋”。
为妥善化解纠纷,张新云法官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从案涉衣物的品质、折旧状况、衣损程度等方面,引导双方综合考量,耐心将事理说透、法理说清,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洗衣公司当场支付了张某衣物折损费用,张某也取回了衣物。至此,该起因“洗衣”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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