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目前仍有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心存侥幸,骑行时没有佩戴头盔,以致发生事故导致头部受伤。仙桃交警现再次向社会公布两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切勿重蹈复辙,绷紧安全之弦。
10月2日上午9时许,朱某驾驶一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沿仙桃市仙桃大道由西往东逆向行驶,当行至规划局门前进出通道交叉路口外时,遇刘某驾驶一辆“东风雪铁龙”牌小型轿车,沿仙桃市规划局门前进出通道行驶至此,因路而湿滑,电动车撞上小轿车,造成朱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其中朱某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较重,被送往医院救治,幸无生命危险。
10月3日上午7时许,周某驾驶一辆正三轮电动车,沿仙桃市前通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与黄金大道交叉路口处,因前进方向交通信号灯为停止信号,而继续前行时,遇姚某驾驶一辆“大众”牌小型轿车,沿黄金大道由西往东行于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头部受伤,并且双方车辆均有损坏。
据办案民警介绍,两起事故案例中,朱某、周某都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朱某属无证驾驶,周某没有按照信号灯通行。而且这两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的灾难性后果加剧。尽管他们也是事故受害者,但是医疗费用绝大部分由自己支付。更重要的是头部受伤之后,虽经救治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还是对自己以后的生活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仙桃交警友情提示:“一盔一带”是在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的死伤风险。不戴头盔不骑行,不守法纪祸无情;防范事故千万条,戴盔骑行第一条;文明出行幸福长,幸“盔”有你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