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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0-12时,我市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系12月2日常态化混管核酸检测发现,12月3日经市疾控中心单采确认为阳性,分布在城区干河、龙华山、沙嘴三个街道,3例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在干河街道满庭春社区,为蔬菜批发商,往返于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蔬菜批发市场和江汉平原农产品大市场。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在龙华山街道何李社区,系某公司职员,11月24日因工作需要,曾前往荆州市,近一周均在仙,无外出史。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在沙嘴街道新城壹号社区,为货车司机,往返于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蔬菜批发市场和江汉平原农产品大市场。 江汉平原农产品大市场、一中花园、德政园社区张三鳝鱼粉馆、仙桃一中附近军哥煎饼店、满庭春社区药店、满庭春张开早诊所、满庭春小区、仙桃春天小区、新城壹号社区、高家渡村4组、小南社区、观音堂社区、大洪社区、新生街幼儿园对面安庆馄饨店、龙华山街道新生街小学、复州大道182号附近周氏蛋糕店、老妇幼附近襄阳牛肉面馆、环球广场纽宾凯七色纺服装店、环球广场旁爱慕服装店、龙华山办事处旁多莱洗衣店。 近期,全国、全省以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市外来(返)仙人员逐渐增多,极大增加了疫情输入风险。为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外来车辆、来(返)仙人员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各企业及工业园区应加强内部员工及作业人员日常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加强教师、学生及家长、后勤人员(含保洁、保安、物业)日常管理。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坚决做到“足不出户”。对不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规定,以及故意隐瞒、不及时报告行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坚持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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