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变身便利店改变房屋结构、棋牌室声音大噪声扰民……近日,南国明珠小区多位业主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11栋一楼业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住宅用途变更为超市、棋牌室等经营性用房(即“住改商”),遭到了不少业主的联名抵制。
南国明珠小区门头照
业主们质疑:住宅楼能随意改成经营场所吗?由此引发的居住安全隐患如何保障?“住改商”是便民还是扰民?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一楼的住房被改建成了超市和棋牌室,我们楼上的业主能安宁吗?”“他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了承重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卸货占用公共通道、夜间营业等,扰民不说,如果产生安全问题,谁来负责?”“最受不了的是这个老板的嚣张气焰。”……多位南国明珠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道。
11栋一楼“住改商”后的聚百来便利店
“早在6月份,我们三组团9栋、10栋、11栋业主就联名反对所有楼层‘住改商’,可直到现在,这家超市照常营业。我们多次向物业、社区、有关部门反映均无果,我们非常恼火!”采访中,11栋业主代表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仙桃南国明珠小区三组团9栋、10栋、11栋业主反对所有楼层住改商的声明》,对于反对的原因,声明中写道“影响和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产和安全秩序”,并重申“禁止将房屋住宅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否则业主会要求物业公司配合相关职能执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该声明后有很多业主的联合签名、手印。
业主们的联名声明
记者现场了解到,业主们所反对的这家超市名为“聚百来便利店”,该店于今年5月份启动装修,10月份正式营业,对应房号为11栋一楼103、104,该超市在原本住宅的阳台处,开设了超市进出的大门。而据知情人介绍,101、102也为该业主所有,101被改为了棋牌室,102暂未装修。
据了解,南国明珠小区共有10栋楼,1600余户。其中三组团包含9栋、10栋、11栋三栋楼,396户,于2021年8月交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武汉澳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雅物业)。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诸多问题,记者采访了“聚百来便利店”的老板娘。
老板娘告诉记者,这4套房子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他们夫妻俩此前从事建筑材料方面的生意,但因施工方欠钱,最终协调开发商把这几套房子抵给了他们,为了有效利用于是开了便利店和棋牌室。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改变房屋结构的问题,她表示,已请专业鉴定公司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不存在安全问题。对于业主们反映的噪音和占道卸货的问题,她表示平常会注意,应该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老板娘说,住改商现在较为普遍,况且他们也是为了给业主们提供就近服务,并取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属合法合规经营。她分析,业主们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反响,可能与其丈夫前期和业主们沟通时的态度有点过激有关。
记者随后采访了澳雅物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前期确实收到了不少业主对于11栋一楼“住改商”存在安全隐患及扰民的投诉。物业公司前期下达过停工通知,并已上报社区处理。“但这家店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我们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告知经营者共同维护业主安静、安全的居住环境。”
小区11栋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仙政规〔2022〕13号),对该店已核发营业执照,过程合法合规。
记者从沙嘴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了解到,对于业主们担心的安全隐患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对墙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专业认定。如确有违规改建且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认定,将按照认定报告进行处理。“今年8月,该房主已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单位为‘仙桃市诺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为拆改部分对房屋结构安全影响较小。同时,该业主也已将此前拆改部分进行了恢复。”经办人员表示,如果该房主的做法涉及到擅自改变规划,建议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小区住宅楼里从事商业活动已不是新鲜事,美容店、培训机构、快递驿站等商业主体进入小区,住宅变商用,有人喜有人愁。一部分市民认为,不出楼就能享受各类服务,便捷了生活。另一部分市民认为,“住改商”导致外来人员增多,或多或少影响生活。
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对此进一步解释道,“住改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二是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包含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及本栋建筑物之外同一小区内的业主两类。不同的业主类型,承担的举证责任不同。而“一致同意”是指本栋楼的所有业主都同意。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实践中,有的‘住改商’业主已经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要说明的是,这种办理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的事实属于行政登记及许可的范围,不能用来对抗当事人‘住改商’民事行为的违法性。”也就是说,即便有营业执照,利害关系业主也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来源:红辣椒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