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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 我市全面落实救助政策 “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分层分类”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市社会救助局稳步提高标准缩小城乡救助差距,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至6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800元提高至6300元,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保障资金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其中,按照8月份在保名单,对3434名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323万元。1月至12月累计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17547万元,城市低保4606万元,农村低保8713万元。城市特困419万元,农村特困3809万元。
这得益于我市大力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仙桃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试行)》,会同市教育局、市医保局等13家单位编制了《仙桃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工具书》,拟定《仙桃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针对特困群体,我市购买第三方服务,联合市晨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孝雅使者志愿服务站开展“春节慰问走访”“情系雷锋月、爱洒三月天”等主题活动,为特困群体送去温暖,提供精神慰藉,有效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为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我市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总要求,通过告知承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让群众受助更及时。目前,全市共新纳入城市低保394户557人、农村低保1070户1522人、城市特困56人、农村特困220人。 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我市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因疫情、恶劣天气、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截至目前,共实施临时救助438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60万元。
来源:仙桃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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