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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想一想,有点意思。先秦时期(夏、商、周)采取的是世卿世禄制,官职可以世代沿袭(比如:周王室在京畿之外分封了很多侯国,诸侯国的国君之位是世袭的)。秦朝建立以后,秦始皇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各级官吏都由朝廷任命(比如废除分封制,在地方设郡,郡之下设县,郡守和县令都由朝廷委派)。西汉刘邦在沿袭郡县制的同时,又在某些地方恢复了分封制,分封了一些王国,但是,封国的影响远不如郡。此后,历朝历代,从总体上讲,官员的产生还是以朝廷任命和选拔为主。主要的选官制度有:从西汉武帝起,实行察举征辟制度;东汉末、魏晋南北朝(即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即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边疆少数民族的首领是可以世袭的,叫‘’土司‘’,也叫‘’土官‘’,开始于唐朝的羁縻制度,但是,从明朝朱棣开始,用‘’流官‘’来取代‘’土司‘’,叫做‘’改土归流‘’。流官是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不世袭。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是在清朝时期…… 一个人,无论官大官小,到最后都跟所有的老百姓一样,一杯黄土……去年 12月月底,我家公爹去世,我们晚辈在烧纸钱、烧公爹的旧衣物的时候,公爹的两个弟弟离我们远远地站着,有那么一瞬间,我发现他们似乎在谈笑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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