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举杯本为乐,酒后驾车却添悲。一再贪杯陷囹圄,杯中添悲害自身。2月7日,仙桃公安交警对外发布信息:今年以来已将11名二次酒驾司机送进拘留所,希望更多司机守法驾驶不越雷池。
1月23日晚8时许,仙桃市城区黄金大道丝宝路口,周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经过时,被在此设卡检查酒驾的二大队民辅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30mg/100ml,属酒驾违法。后经民警查询,周某曾于2019年8月因酒驾行为被交警四大队处罚。周某此次属再次酒驾。
1月26日下午1时20分许,吴某驾驶一辆小客车经过周西线周邦泵站路段时,被在此巡逻的五大队民辅警拦下检查,经酒精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后民警查询吴某相关信息时,发现他于2014年8月曾因酒驾被武汉市江岸交警大队查处,妥妥的二次酒驾。
1月18日晚,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辅警在 321省道彭场大道剅沟桥路口设置检查卡点,查缉酒驾。司机姚某驾车通过,被民警拦下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民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查询发现,姚某于2021年4月曾因酒驾被六大队查处过,且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此次属再次酒驾,无证驾驶。
1月30日中午,六大队再次在辖区彭场集镇路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一男子王某驾车行经此处,被民警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相关信息时发现,王某曾于去年12月因酒驾被六大队处罚,驾照处吊扣状态。此次王某不仅是再次酒驾,而且还是无证驾驶。
因再次酒驾,还有其它违法行为,周某、吴某、姚某、王某等11人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办理,并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