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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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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北
张三去世,遗产的处理:
1、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哪些是张三的遗产即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属于他人的财产、非法的财产即使占有也不属于遗产。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题主问的是“李四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而不是“李四是否有继承权”。题干中表述了“李四年幼时与其姐张三存在抚养关系,张三年老时与其弟存在被赡养的关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故,李四可以分得张三适当的遗产。李四的子女则依法对张三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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