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实施方案提出5大任务,制定《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14项物质帮助、7项照护服务、4项关爱服务,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困难老年人,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探访、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占比不得低于5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如允许国有物业租赁时限延长至10年以上等。
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且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以上。
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推进适老化社区创建,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至少改造10万户。创新智慧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