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关系本应是血浓于水
然而
一位儿子却将自己母亲告上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使用道具 举报
longe 发表于 2023-4-23 08:55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结局是好的,或许母亲再婚也有自己的难处。当今之社会不养老的大有人在,做好自己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