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力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有效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强烈信号,持续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沙嘴街道办事处刘口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万某“私吞辖区商铺部分租金”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1月,群众匿名反映沙嘴街道办事处刘口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万某将居委会所在街道临街商铺的部分租金私吞等问题。经查,该街道商铺租金直接由租户汇至沙嘴财政所对公账户,沙嘴财政所将进账凭证统一发给社区,再由社区会计核实后开具发票给商铺租户,万某本人未经手租金收缴工作。2023年2月24日,沙嘴街道纪工委在刘口社区召开支部会议对万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二、对龙华山街道办事处黄荆社区党支部书记胡某某“未经过公开招租将黄荆社区东区公益停车场私下出租”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1月,群众匿名反映龙华山街道办事处黄荆社区党支部书记胡某某未经过公开招租将黄荆社区东区公益停车场私下出租的问题。经查,为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经龙华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将位于黄荆社区东郊一块闲置土地用于修建公益停车场,由于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社区“两委”商议决定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寻求投资方承建,经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并报龙华山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最终与仙桃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达成协议,由公司出资修建停车场,项目验收后,黄荆社区与吴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按实际面积出租给吴某使用,租期为10年,胡某某不存在私下将停车场租赁的问题。2023年1月16日,龙华山街道纪工委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胡某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对杜湖街道办事处老里仁口村党支部书记向某某“将市城投公司下拨修路补偿款截留”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杜湖街道办事处老里仁口村党支部书记向某某将市城投公司下拨该村修路补偿款截留的问题。经查,2021年初,因发展需要,市市政公司与办事处协商决定将东堤直渠路平行往东移4米,由市市政公司出资26000元对路东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相关补偿款已于2022年2月全部发放到位,向某某不存在截留补偿款等问题。2023年3月30日,杜湖街道纪工委对向某某书面发函澄清正名。
四、对胡场镇五业潭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将该村自来水管安装费私吞”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2月,群众匿名反映胡场镇五业潭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强行收取农户自来水管安装费并私吞等问题。经查,为解决该村部分组存在的吃水困难问题,2021年经村“两委”商议决定对部分组进行水改,重新安装村部至相关组主水管及入户水管,并根据“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收取农户共计42900元水改费,在支付完安装费、材料费等前期开支后,剩余26253元全部存放于镇经管站用作后续施工费用,刘某某不存在私吞安装费等问题。2023年3月31日,胡场镇纪委通过召开失实举报澄清正名见面会对刘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五、对干河办事处南坝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某“强行拿走贫困户低保卡致其生活困难”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9月,群众吕某瑶实名反映干河办事处南坝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某强行拿走其低保卡及密码的问题。经查,吕某瑶弟弟吕某为南坝村低保户且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在干河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截至2022年8月,吕某共欠缴住院费18963元,其享受低保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的银行卡一直由哥哥吕某瑶保管,吕某瑶将卡上资金取出用于个人消费。后干河卫生服务中心与南坝村村委会协商,将吕某银行卡交由村委会保管,由村委会代为补缴所欠住院费,许某某不存在强行拿走贫困户低保卡致其生活困难的问题。2023年4月10日,干河街道纪工委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的方式对许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上述通报中的行为不仅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资源,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污染社会风气、破坏政治生态。适时为受到不实举报、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部以更足的底气和信心投身事业。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部署,对“择机告状”、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该打击的坚决打击,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能澄清的及时澄清、消除影响,激励干部鼓足干劲、加压奋进,为我市“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