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武汉拟编制《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规划》。规划核心区为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市区(含黄石新港)、大冶市,黄冈市黄州区、团风县,孝感市孝南区、孝昌县、云梦县、汉川市,咸宁市咸安区(含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鱼县,仙桃市,天门市,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辐射至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全域,总面积5.80万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为2023-2027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总体目标为:长江、汉江和重点湖泊水域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大气复合污染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8%,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目标还包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推进,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水耗和能耗完成下达目标任务。
此外,城乡生活污水实现“零直排”,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协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
据了解,该通知目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至2023年6月14日止。公众有关意见建议,可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留言。纸质信件请邮寄至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30022,来信请注明“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规划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