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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执行干警依据摸排线索,在宜昌市猇亭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对被执行人关某采取强制措施,现关某已被羁押在仙桃市拘留所。
2021年6月,关某驾驶某小型客车行驶至仙桃市郑场镇某路段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刘某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关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后刘某就医疗费事宜与关某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仙桃法院。经法院判决,关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胜诉判决在手,但治病钱却迟迟没有兑现,为此刘某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徐海第一时间查询关某名下财产,并对其所有的两辆车进行查封,同时责令关某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关某逃避执行,屡屡“失踪”。执行干警徐海随即转变执行思路,多次前往关某户籍地和曾经居住地走访调查,后得知关某在宜昌从事废品回收生意,长期不在仙桃居住。 得知关某现居住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宜昌,并联系宜昌市猇亭区法院执行局,希望协助执行。“没有问题,我们马上和你们汇合。”在接到协助请求后,猇亭区法院干警当即出发。 “关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罚款二千元,带走!”正收拾着门前废品的关某,看见门前的执行干警后,才意识到这次再也“赖”不掉了。 在猇亭区法院羁押室,执行干警徐海向关某释明应承担的赔付义务,责令其交付名下所有的两台车辆,并对其拒不交付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一一阐明。在执行干警的严说法、细说理中,关某表示在10日内主动交付两辆车,配合执行工作。至此,该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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