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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了招工招干手续的下岗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性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离校二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退捕渔民。
申报人员要求是仙桃市户籍,且已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下岗职工”和“退捕渔民”的年龄要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女性年满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60周岁。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最低档的30%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申报途径。初次申请对象请向户籍所在地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咨询、申报。已享受过且符合继续申报条件的人员只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凭身份证登记即可。
4.申报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728—323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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